合併有個好處
就是讓大車嘴臉和其他不懂的人接受一個殘酷的事實:機車就是機車
其實我個人覺得這個觀念很多騎重機的居然不懂,真的蠻扯的,這樣這些人可是和董建二
沒有什麼不同啊
所有機車的設計理念其實差異不大,就是發揮空間優勢快速的穿越障礙物抵達目的地,只
是因為動力的大小差別,而有可能產生路權差異(這一段看不完或看不懂的自己滾回八卦
版)
舉例來說,其實FZR1000和FZR150是沒什麼差別的,它們都是機車。
FZR1000永遠不會是汽車、它永遠不需要強制停汽車格,也應該要能用機車停等區。FZR15
0也完全沒必要待轉,或被禁止使用內側車道和高架橋.....而這兩台車的速度都應該要能
使用國道,它們可以輕輕鬆鬆的達到國道的最高速限,連超車道都可以用
T媽和勁戰
豪邁和AK550
RG50和RG500
CBR150和CBR1000RR
他們除了馬力不同 操作難度不同
本質上有差嗎?
其實根本沒有差別....
我支持併版
機車就是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