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的回覆
在此附上通知書
https://i.imgur.com/FyFlc4r.jpg
原諒我馬了一堆資訊,因為我真的很擔心人身安全
原因是:
我當初檢舉輸入的地址不是我現在住的地方,
但是昨天員警通知我的時候卻是到現在住的地方找我
而且昨天我只用電話跟偵查佐詢問,他忘了時間是什麼時候,
只記得我在永康區南台街檢舉了一台未打方向燈的案件,
警察有開罰,但是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撤銷了,所以來告我誣告。
員警明天才上班,我會先用電話詢問看看詳細的情形,禮拜一再來問律師看看。
PO上來,是想確認是否有其他人遇到一樣的情形,
因為google後都沒有看到類似的案例。
而且如果到政風處,適合嗎?
或是投訴媒體,會不會反而更危險?
目前看來,誣告罪要偽造影片才有可能成立,但是我檢舉後都把影片刪掉了
也只能從案件查詢中下載。
而且罰單是行政罰,也不是我去告他,那為什麼警察會受理他提告?
目前我也不曉得對方知不知道我是誰,
如果到分局做筆錄,會不會遇上車主?
※ 引述《Qcat79 (Qcat)》之銘言:
: 我不知道PO在這裡適不適合。
: 下午被轄區派出所通知領取通知書,
: 領完通知書後,請派出所的員警撥電話給承辦的偵查佐,
: 偵查佐說:是去年8月中,我在永康區檢舉了一台未打方向燈的案件,
: 那個案子警察有開單,但是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撤銷了,所以來告我誣告,
: 不曉得板上有人收到過嗎?
: 因為搜尋biker跟car板都沒看到類似的案例
: 而且這樣誣告罪會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