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同車道超車的肇責判斷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8-05-11 12:03:42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
段,不得超車。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
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
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
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
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注意第三款規定: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
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另第五款: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
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實務上後車超車不太會真的去按喇叭,前車也不一定讓路後後車才可超車.
但規定上是寫保持超過半公尺間隔。
後車超車不當,後車會比較吃虧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8-05-11 14:25:00
推,超車規定滿嚴格的,而且也是需要練習的技術,考照不教,大家也不自己去看規定,就各自發展流派,最後就變成大家天天看到的交通亂象。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8-05-11 14:30:00
各自流派可是歷經達爾文天擇存活下來的 比課本實用(誤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8-05-11 14:31:00
但原PO那篇的朋友就是我流超車術被街頭達爾文了啊XDD被街頭達爾文的問題就在於通常不覺得自己有錯~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8-05-11 14:33:00
達爾文遇到比他強的只能被達爾文無誤 XDDD
作者: kill466 (kill)   2018-05-11 15:20:00
那台車輛其實20秒左右我會判定是潛在危險因素雖然他有往後看 可是那已經是車輛往左才往後看一下要嘛一鼓趕快過去 不然就等沒什麼車距離拉遠超車可是還有一種是你拉得太遠 他會用螃蟹移動往你撞過來這種就真的非常難避免了像這種 https://youtu.be/wi67PfvstHE如果今天是超車遇到 倒楣一點閃不過就是撞上了
作者: tnfsh23 (小霖)   2018-05-11 15:57:00
實務上,同車道超車按喇叭會被當作是逼車,反而引起對方不滿
作者: a0925846 (純真)   2018-05-12 10:57:00
寫的好夢幻 從來沒看過 但如果都能這樣其實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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