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8年4月24日近18時許,騎行白牌重機於和平西路2段時,依交通法規直接左轉寧波
西路,卻被中正二分局蔡員警攔查,表示我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當下已跟蔡員警解釋,
交通部有說,未有設禁行機車標誌及二段式左轉標誌,機踏車皆可直接依標示及號誌左轉
,但蔡員警堅持只要有待轉格,即必須二段式左轉,並發言:「如有異議,可自行申訴。
」?
我隔天去該路口照相後,馬上到交裁所網站進行申訴,也去電交通部路政司確認,並沒有
違法行為,申訴也成功撤銷罰單。
以下附上通知註銷公文供大家參考。
https://i.imgur.com/MWOFvLv.jpg
https://i.imgur.com/Dw9qef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