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發生機車被擦撞,還好雙方人都沒有受傷,酒測0,只有車身擦傷
被"老三寶"害到,綠燈起步直行給你突然路口中急煞車右切待轉區
還好FNX ABS 煞車給力有煞停(ABS有作動),目測差不到50公分就撞上"老三寶"
結果就被後方機車擦撞左側空濾外殼。還好沒撞到老害不然就有的玩了
老害(路口中急煞)->我(停止被擦撞)->後方騎士
車禍當下,確認後方騎士有無受傷就報警,拿到登記聯單
目前完成的流程: 車禍->報警->聯絡保險公司
問題:
目前打算用"車碰車"出險,由保險公司處理車禍事宜(代位)
保險公司要我不要維修,先騎去保險公司(出險)??
正常不是先修車,再拿單據向保險公司出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