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airbear 大大有回我一篇
看完那篇我有瞭解問題出在哪
可能剛出社會不懂一些「一般規則」
這邊煩請各位板友體諒一下 抱歉
然後po這篇文 完全沒有想公審那間車行
只是希望能知道更多人的看法而已
希望大家不要誤會了
更新二
我覺得站在車行立場我是找麻煩沒錯
但是站在消費者立場
定規則方本來就應該要把規則說明清楚
這樣交易雙方日後才不會有爭議啊
不過看這麼多人回文才知道是我不瞭解估價的規則
不知道原來是我太無知
這點必需道歉
小弟我前陣子出車禍
車體有受損
去車行估價大約一萬左右
車行跟我收取五百估價費並說之後來維修可以折抵
現在要拿估價單來修大約五百價值的車體零件
但是老闆表示不行
必須修半額以上才能折抵五百元
我能了解他們有花時間開估價單
所以為了要讓我回來維修
向我收了可折抵的五百估價費
可是我也是回來維修啊
維修費折抵當初說好可折抵的估價費五百
我跟老闆說當初估價時並沒有說到要修一半以上才能折抵
老闆竟然回我那同理他們也沒說只修五百就可以折抵
這不是五百塊的問題
是我覺得既然是當初他們員工疏失沒說明清楚
就應該讓我可折抵五百維修費
就算不退也沒關係
但如果他們能承認他們沒有說明清楚那也是達到我的目的
最後我們協議解決方法是把估價單正本退給他們
他們會退我五百現金並要求我簽立切結書
切結書內容是不能用他們的估價單跟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否則是不法獲利。
請問各位覺得呢?
希望大家看文可以著重在消費者的權益上
而不是五百元
五百元我最後也沒跟他們拿了
我發現大部分人都忽視了車行在一開始沒說清楚這件事 只說我為了計較五百是奧客
「估價完成後 來維修可以折抵五百」
這句話對於第一次估價的消費者來說
維修=去修車 沒錯吧
車行沒有講清楚維修價格多少才能折抵
消費者只是依據當初說的「來維修可以折五百」要求車行維修並折抵五百 這哪裡錯了?
請大家指正我這點是哪裡錯了
還是說我遇到突然加註條件的交易應該忍氣吞聲並被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