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sr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9-11-28 21:19:31※ 引述《whiteangle (S U C K S)》之銘言:
: 幾個疑問點釐清一下,
: 1.你「出險」是出自己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車損?
是的, 一開始運將說有第3人(含財損), 所以才想說,
互相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 2.管他保險拒保、加錢什麼的都不是你要考量的事情
嘿啊, 所以車行老闆寧願讓法院判, 也不想讓該"車",
因事故次數過多而被加價或拒保吧, 那車就沒用了.
: 3.先把傷養好再一條一條跟對方算清楚吧!
: 你可以先行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罪」
: 以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 這部分至派出所做提告筆錄的時候鴿子會問你。
好的, 如私下談不攏, 就長期戰了XD
: 4.人家都直接叫你告了~~就告下去吧!
有問我方保險員, 他說告了不一定有利.
主要是我要南北奔波, 以及不知要開幾次的成本.
: 最後,我來說一個故事。
: 約莫一年前左右,我也是被小黃闖紅燈撞飛。
: 索性在人被撞之前已經提早跳離機車。
: 不過人還是有受傷,該司機也是表現出一副很有誠意解決的樣子。
: 談到車損(已估價約5k)的時候,仍然一騙再騙。最後提告之後,偵查庭兩次沒到就直接發佈通緝逮人了
: 這時候地檢署會發一紙通知文件跟你說對方已被列為通緝
: 在發布通緝之後的2個月,我接到司機主動打來的電話說要和解,多少錢我自己開。
: 最後我隨便開了個數字,並且表示3天內湊出。如果無法就繼續交由司法程序處理吧!
: 神奇的是,他3天內就湊出這和解金了。
: 由此可知,碰到小黃不用跟他客氣。搞到他們被通緝也可以,因為他們都會碰到臨檢。
: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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