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前幾天小弟發生車禍,上網有查了一些法規,但還是有點問題想請教
當天我們是在一個無號誌十字路口發生車禍的,
對方對我而言是右側車,而且線道比我多一條,我騎機車對方開車
那時候我看見對方車是靜止的,我認為對方是要讓我先過,
我就繼續往前騎,當我騎到十字路口中間時,對方忽然開始向我逼近,
然後我就被撞倒了,幸好我們雙方車速都不快,只有一點小傷
在這邊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的意見,我不太知道我哪邊有問題,
難道線道多的讓你過,你過了然後被他撞,依照法律來看是我的問題...?
而且事後對方態度雖然不錯,但是還是說"抱歉,我沒有注意到你從那邊騎過來"
請問各位版友怎麼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