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這篇文我依序在bike. car. 政黑發文
車版那邊被噓到紅通通ㄟ
我以為那邊的人應該也很討厭違停才對啊
是我文章哪裡有問題嗎?
還是太跩惹人厭?
以下正文:
這個標題真的欠噓,但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命題就是了
如有違規,我馬上刪
小弟我每次在路上騎車真的一肚子氣
我以前是標準的靠右慢車族(始於一場車禍)
現在我管他媽的
機慢車道就是個狗屎笑話,那叫免費停車格
騎個車還要左切右飄的我何不一開始就跟汽車爭道?
起碼直直的騎,順順的騎,車速還能拉高一些
直到兩件事發生,老子真的忍無可忍
第一,上禮拜才發現一條常走的一線道內側禁行機車
外側就是機慢車道(免費違規停車格),上面不是四輪就是二輪屁股,還有店家招牌、旗幟
我才驚覺,原來這麼多年我都違規了
我都沒受到制裁,這些佔著道路的違規仔也沒有,幹你娘
第二,前陣子不是才說要修法縮限檢舉事項嗎?
尤其違停這塊要動大刀
真的讓我氣到胃口變好
各家媒體下標也下的很聳動
不是檢舉浮濫就是檢舉魔人?????怎不說警察擺爛?
就拿這篇聯合報導來說吧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擬修法限16項
https://reurl.cc/R6O2vG
"郭姓民眾去年十一月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他認為人民不該充當執法者檢舉開單,造成民眾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且民眾檢舉量大,已造成警察業務量暴增。"
用"擔心受怕"來形容是不是剛好而已?
這是廢話一句吧
還有警察業務量暴增干你何事?那是警界高層跟執政黨的事吧!
要你這麼好心來幫他們解套喔?(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還是說這位郭姓民眾本身是警察?有沒有掛?
民眾檢舉浮濫 警促限縮「嚴重違停」
https://reurl.cc/6yLGZV
"根據草案,違規停車限制在「駕駛人不在場」才能檢舉,警政署評估將減少三至四成檢舉件數,但整體檢舉量仍大,且車窗隔熱紙「愈貼愈黑」,很難看見駕駛,建議限縮在嚴重違停,而非駕駛是否在場。"
看得出來,出發點在於縮減檢舉數
以減少警員負擔為,藉口減輕違規仔的荷包負擔吧?
交通部說,大部分重點違規都有明列在檢舉樣態裡,並非是為了限制民眾檢舉,而是希望有些項目可主動通報,讓警察到現場處理。
說的跟唱的一樣,其他違規我不管,縮限違停檢舉他媽該死
說到底還不是警察擺爛不抓
不然老子吃飽太閒剪片還要填你媽舉發系統的垃圾介面
又沒獎金!!
免費幫忙警察還嫌啊幹你娘
拿審核的員警太累當藉口是不是?
打110叫派出所的出來跑比較輕鬆是不是?
你媽狗幹的怎不問問派出所給他們調去審檢舉件看他們要不要?
坐辦公室的喊累,派出所基層活該累死只能閉嘴?
現在想想我他媽也是白癡這麼累剪片幹嘛
直接110叫出來不就好了
明天大年初一我邀請各位上街散步逛街順便巡邏
跟許久不見的親戚朋友出門走走,從家裡附近開始
幫那些坐辦公室審核很累的警察減輕負擔
看到違停就不要拍了,直接報案
警察視而不見的違停我們當他們的眼睛
以前我會自己送件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擔心警察來晃一晃就走
不然就是在那邊按門鈴找車主移車或是請店家廣播,最後一張單都沒開
這些人都不用付出代價,真他媽停免費的
現在我釋懷了
把剪片的精力拿來把警察執法的過程錄下來,找督察
(請不要對著臉一直拍,請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請狗官們不要拿派出所基層的身體健康威脅我們
這本就是你們該做的事
有人受不了那也是你們這些當官享福的責任
還有這些擺爛的立委、無能的地方首長的責任
我確定多數警察並不想對這些違規駕駛視而不見
造成如今現象的原因有很多,一層一層、一環又一環
我當然也想去定那些民代、里長、高層警官
但我能力有限
只能身體力行的同時順便上網號召大家一起維護道路安全
落落長的一篇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