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收到一張 交通 送來的紅色郵務通知單
要我在收到通知單後的三個月內去郵局領
由於6月是疫情高峰期,而且他說三個月內領就好,所以8/16才去郵局領
然而領了之後不是罰單而是一張車輛臨時檢驗通知單
要求我在6/28前去辦理檢驗
明明說3個月內去領,領了又說6/28前不去處理會依處罰條例第17條辦理
請問這樣有辦法申訴嗎?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8-20 06:51:00郵局是只負責幫你保管信件,三個月是存局候領的期限。不能理解的話,寄存送達可以了解一下,基本上申訴不會過。
作者:
future8689 ( 聊聊吧..(進步再進步))
2021-08-20 08:39:00我也收到通知二個月內要檢查,但不是掛號
難道郵局還要幫你篩選什麼時候到期嗎?倒數第2句,根本是兩個不同單位的事情也可以扯一起
作者: kmlvli84 (daan_snake) 2021-08-20 10:46:00
郵局是告訴你三個月不領他就丟掉,不是這封信時效三個月。
作者:
kutkin ( )
2021-08-20 10:50:00你也拖太久了你們郵局都不會打電話催你
作者:
ziso (ziso)
2021-08-20 11:06:003個月內領是郵局保存時間吧 內容又不是郵局負責
作者:
NSRC (ATB)
2021-08-20 11:55:00沒有辦法
作者: kit68429731 2021-08-20 12:28:00
可以直接電話去告知,現在是特殊情況會通融
作者:
blurish (破繭重生)
2021-08-20 18:39:00申訴是你的權益,給不給是監理單位的權利
作者: RonanXidi (RonanXidi) 2021-08-20 18:40:00
郵局是告訴你三個月不領他就丟掉,不是這封信內容時效三個月
作者:
dunkylu (dunky)
2021-08-20 21:44:00神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