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96 (林北水桶更生人)》之銘言:
: https://youtu.be/RZE3YAPnY4k
: 這集影片來談談為什麼大多數的逼車駕駛不會得到應有的處罰
: 即便今年6/1起提高逼車的罰則,將吊扣牌照3個月提升至6個月
: 還是無法遏阻路上想逼就逼 無顧別人他人生命安全的逼車大爺
: 你知道全台警察一年取締幾件逼車事件?
: 你知道警政署沒有取締逼車的客觀標準?
: 逐字稿就不貼了
: 覺得影片太長也有分章節,可以點自己有興趣部分觀看
觀念很好的影片
逼車是一個主動故意要去傷害他人身體生命的行為
尤其惡意逼車已經不只是交通法規違規 應該是違反刑法的違法行為
不該容許 應該淘汰不適任駕駛
警察的執法寬鬆雙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VuQo6tT2J4
例如影片內小貨車闖紅燈
回覆難以認定其違規行為(影像內容無攝錄該車行進方向之燈號)
為求適法、保障當事人之權益及避免爭議
不知道怎麼說
黃燈部分我剪掉了
已知該路口號誌是普通三燈紅綠燈 沒有多時相號誌
廢除禁行機車 恢復機車路權
道路平權這部分是另一個需要做的
改善整體駕駛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