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wei (wei)》之銘言:
: 所以既然出書是商業行為,就讓它回歸市場機制處理即可。如果書能大賣,甚至引發同情
: 加害人的輿論,那就表示社會中有很多人認同加害人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了。作為反對方
: ,能做的不也就是jeanvanjohn你已經作的事:去幫被害人方發聲,爭取社會更多的認同。
: 只要宣傳得當,自然就能達成你要的結果。以台灣的現狀看起,反對方在輿論上應該更有
: 優勢才對。況且有聖母情懷的法律人也沒有你以為的這麼多,整日抓著某幾個檯面上人物
: 進行攻擊,反而適得其反。
感謝jimwei在民法方面的賜教,不過我想回答一下您最後的這段問題,
因為我覺得有一個地方滿關鍵的...
1. 如同我在推文中所言,李國祥並不是檯面人物啊?
但我認為他在這起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甚至比李茂生更糟糕,
因為他欠缺一個出版人該有的道德良知;
2. 另一個關鍵是,以台灣的現狀來說,掌握輿論的反而是東這一方。
且不說東陣營(時報陣營)比我這邊(新雨)財力雄厚、出版關係也好,
光是在輿論方面,他們就有很多像胡慕情這樣的左派人士願意幫忙發聲。
我當時在宣傳土師先生的書時,找不到半家媒體願意報導,
最後只有一位中時電子報的文化記者,願意給我一個篇幅作平衡報導...
相較之下,對面有博客來願意作專題賣書、有左派人士發聲、
有茂生的徒子徒孫搖旗吶喊,您真的認為"反對方在輿論上佔優勢"嗎?
事實的真相就是,佔輿論優勢的,反而是社會感到反感的一邊;
社會的情感與輿論產生脫節,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但事實就是台灣的媒體大肆吹捧"與惡",卻沒有人願意為被害者發聲,
除了一個勢孤力單的尚市長,憑著一腔熱血孤軍奮戰以外...
這就是德州先生提出問題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