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eio (好多目標)》之銘言:
: 1M-1N; 3m 用來表示 16-17,也許很自然,但是自不自然跟設計好或不好是沒
: 有關係的。我個人的想法是這個設計很不好。你舉這個例子的時候,仍然犯了一
: 個老錯誤:沒有後續叫牌計畫。我繼續用我習慣的方法:舉例子。
這我上篇講了 11-17的1M你上網查就有了
當然 你若還是覺得不好我也尊重你的見解
: 1S-1N; 3D-3H 這個 3H 是什麼?有沒有迫叫?
理論上迫叫 但有例外詳見後述
: 在一般自然制裡,3D 有 19+ 的力量,或是願意一搏迫叫成局的 18。這個 3H
: 是迫叫的,可能是六張紅心的爛牌,也可能是五張紅心八個點,開叫人要猜猜該
: 叫什麼。持兩張紅心時,大概就看看梅花擋張,沒擋張的話就考慮叫 4H。
:
: 在普通精準制裡,3D 保證了 5-5 的牌型,但力量最多就 15 點。答叫人如果
: 只有五張紅心,通常是找不到配合的,因此 3H 應該是六張紅心,爛牌,不迫叫
: 。八個點的五張紅心就在 pass 和 3S 中選一個,都不迫叫。
:
: 如果 3D 變成 16-17 還只保證 5-4 的話,那 3H 到底有沒有迫叫,就變得很
: 難定義。六張紅心的爛牌希望叫 3H 來打,五張紅心八個點又希望試試 5-3 或
: 5-2 的 4H,但這兩種牌不能都叫 3H。
的確這兩種牌不能都叫3H 只持5張的如果要邀要叫2N
: 自然制的 1S-1N; 3D,(理論上) 保證了足夠的力量,叫牌會繼續,答叫人不
: 會面臨立即的問題。精準制的 1S-1N; 3D,保證了足夠的牌型,讓答叫人經常有
: 後路可退,也保證了力量範圍很窄,答叫人可以直接決定合約。你把 1S-1N; 3D
: 變成 16-17,力量不足,牌型範圍也很大,不上不下,還浪費一堆叫牌空間,答
: 叫人下一個叫品如何定義當場就變得很不直觀。
:
: 要打 1S-1N; 3D = 16-17,恐怕就要保證 1N 的力量,把 3D 變成迫叫成局。
: 但這當場就讓精準制損失一項利器:偷答叫。
:
: 打精準制,同伴開叫 1S,無身價持 S:Axx H:xx D:xxx C:xxxxx,我一定直接
: 答叫 1N,反正同伴沒有七張黑桃不能自行叫一局,讓敵方不好叫牌才是重點。
: 但如果同伴跳叫 3D 就會停不下來的話,我就不能偷答叫搞敵方了。
:
: 你前面一直吹自己很會詐叫,我就無法理解了。你為什麼要推薦一個不能讓你
: 舒服詐叫/偷答叫的制度呢?
回這篇的重點就在這裡...
1.首先 如果你用中華精準制原始的設計 對1M的答叫是8點才需要答叫
這是基本款 跟有沒有詐叫/偷答叫無關
2.如果真要詐叫的話 以你所舉的牌例也不應該詐叫1N這個叫品
這種有Axx支持的牌真要叫應該叫2S
如果你對這個叫品有疑義 覺得2S會讓同伴誤以為是limit raise的話
那你根本就不應該提詐叫這問題
詐叫的奧義就在於不避風險以一詐三
如果你個性太過畏手畏腳的話 建議還是不要搞詐叫比較好
坦白告訴你:上述這種1M-2M的竄叫牌在我的新制度中已經加以制度化
是有如「折凳」一般的暗器...
1M-2M這種叫牌刻意設計成0-7點力量的竄叫 實戰中對手幾乎不會問
等到打完被汙掉成局合約以後驟然驚覺也只能摸摸鼻子認賠...
畢竟橋規中你找不出一條規定說強制1M-2M這種叫牌一定要有建設性
而真正建設性的8-10三張支持牌 我反而答叫迫叫性1N
等開叫人二線回答後我再回來支持
以上一套打法已經過大量實證 尤其在BBO更是殺的片甲不留...
敵家打慣SAYC的多半直接認定:
A.1M-2M的叫牌不是8-10就是6-9
B.1M-1N-2L-2M這種叫牌只是「無奈的選擇」 推定為2~3張壞支持的低限牌
結果:A牌被污掉成局合約
B牌在開叫人突然叫上4M後 某敵家一時手癢給了個X...
最後其他人平平4M的成績 我們莫名多了個賭倍的獎分......
對於上述的結果我不會感到一絲的不道德或是愧疚...
因為你會上當是因為你先戴上了SAYC的有色眼鏡來看待全世界的叫牌
事實上根本沒人規定說叫牌必得如何叫...
你臨場如果誠心誠意的發問了 那我一定大發慈悲的解釋叫品......
但你如果問都不問就直接推定我方用的是一般limit raise...
...那不好意思 你的損失應該由你自己冒進的舉動來承擔
3.前面講過1M-1N的基本答叫規定是8點以上
那是否還存在著用1N偷答叫的情形呢? 的確是有的...
當我拿到下面這種牌的時候 我會對1S偷答叫1N;
S:_ H:xxxx D:xxxx C:xxxxx
S極度不配合 用迫叫性1N剛好可換掉不配合的牌組兼阻塞
接下來無論同伴叫二線或三線新花我都pass掉
這就是前面講的 1M-1N-3L這序列是否迫叫的例外
你若質疑:萬一同伴重叫一次S 豈非要Pass在2S?
那我只有老話一句:建議你不要搞詐叫比較好
連這點計算過的風險都不願承擔 沒有提詐叫這兩個字的資格
Note;基本上這招也已制度化了
: 真正需要偷叫 1M 的 16-17 反而是兩門 6-5 之類的牌,你預期敵方可能有激
: 烈的插叫,而你等一下無法同時表示兩門。這時偷開 1M,等一下敵方叫牌,你
: 就來得及把兩門叫出來。
這整篇我覺得最好笑的
就是你文章的最後自己都承認部分16-17的牌需要「偷叫」出來...
既如此...那為何不制度化呢?
直接承認部分16-17的牌叫1M比較適當 並予以制度化
相較於明明約定11-15開叫1M 卻竟然還得「偷叫」16-17...
結果造成在1M-1N-3L這種序列中答叫人原先無庸置疑的14-15高限
卻還得額外多考量到開叫人可能叫出「超高限」的16-17情況......=.=
您認為哪樣的設計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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