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Tao (偶速小海龜)》之銘言:
: : 若是往後最內側車道完全開放機車逕行左轉,這類事故是很有可能會增加
: : 這部分就和考照制度有很大的關係了,在此不討論
: : 個人以為完全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逕行左轉
: : 至少也得等考照制度改革或是廣為宣導正確的左轉方式後
: 此段觀念錯誤
: 目前台灣法律路口只有分為兩種
: 1.有禁行機車or兩段藍牌, "必須"要兩段式待轉的路口
: 2.沒有以上的東西,這種是 "不可以"兩段式待轉的路口
: 在沒有"允許"機車兩段式待轉的路口,給他來個"待轉",是違規的!!!!!!
【請勿亂扭曲法令】
102 條是泛指【所有汽車】而言,懂嗎??
99 條則是【特別】針對機車所訂定的規範.
so, 一般小客車會來兩段式左轉嗎???不會也不可能.
機車為了保平安,在【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
選擇【較為安全】的兩段式左轉,這叫 【違規】歐???
要是這樣就是違規,
那他奶奶的要是兩線道真給一段左轉,被內側道後車撞死了,要不要國賠??
: Ex.在沒有禁行機車也沒有兩段牌的小路口待轉,依法這是可以開罰單的!!
: (詳細法規,請仔細且詳細看完下面的文章,這邊不再贅述了)
: 頂多再衍生出一個特殊的標線錯誤
: 沒有禁機/兩段牌,但地上劃了待轉格,我認為這才是"自主"兩段的路口
: 所以騎在路上如果真的依法騎車的話,會發生很好笑的事情
: 騎在內側到路口發現這邊必須要兩段~~阿幹幹幹切不出去外側了...
: 騎在外側到路口發現這邊不可以兩段~~阿幹幹幹切不進去內側了...
: 很好笑? 但這就是現在機車的現狀
: #1HU06yvM (biker) 交通部正式回應, 無兩段路口,不可以兩段待轉
胡說八道~~~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的那個回文,就已經明確告訴樓主了.
要在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機車駕駛人為了安全,選擇兩段左轉,
機車駕駛人【必須要注意是否會影響到其他車輛或行人的通行】
因為該路口並未為兩段左轉設計足夠的停等空間.
but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有講 選擇兩段左轉 違規 嗎??
要是違規就是要開單,但就算開單.
個人相信,到法院八成是【來一張撤銷一張】
不要忘記了這套法規的名稱
叫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機車駕駛人在【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選擇安全的做法
叫做違規歐??? 要是這樣做,在法院認定是違規(不安全),
這國家司法體系八成瘋了
: #1G1GFWkj (biker) 有待轉標誌卻無待轉區or相反詳細解釋
: #1G1NIUhW (biker) 同上
: 另外,無論快慢車道,就算是八線道,只要是沒有禁行機車的,機車就是可以騎
沒錯,所以真相信樓主介紹的,像巴嘎窘這樣子趴力趴力的熊熊轉過去,
被撞死了,就歡喜做甘願受,OK ??
不要老是要人家開車的賠幾百萬給交代~~~
: 依法,機車是汽車,不是慢車,機車有絕對權力行駛快車道
對,所以基本上機車跟汽車相撞,機車駕駛人被撞死,也是命中該絕的??
還絕對權力???
: #1Hr12vqw (biker) 交通部正式回應,無論車道數,只要無禁機,機車可騎&直接左轉
沒錯........
您少問了一下
您應該追加問說
[請問一下,依據信賴保護原則,若機車駕駛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選擇直接左轉,致內側車道後方駕駛人反應不及撞擊致死,請問是否可以
獲得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