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方:轎車 有保第三責任險(傷害+財損)
對方:機車
事故過程:我方左轉,對方直行,我方沒注意來車就撞到對方機車
當下有報警,對方有送醫,送醫後發現左手骨折(之後有手術)
隔天也去保險公司出險,保險公司說肇事責任我方比較大
理賠專員說交給他們處理就好,他們會對方聯絡談機車修理和醫療賠償
後續我有再打電話給對方詢問狀況,對方說保險公司不是很積極在處理,
只主動打過一次電話給他,其他都是對方主動聯絡
目前機車修理已估價,保險公司也去看過,機車現在也修好了
保險公司跟對方說修理費用要等全部醫療結束,才會和醫療費一起理賠,
所以對方必須先自行付機車修理費用,
保險專員叫對方等復原差不多了再跟保險公司聯絡
不用事事跟保險公司報告醫療處理的情況
(因為原本不用手術,後來骨折惡化要手術,要手術時有通知保險公司)
對方目前骨折手術剛出院,在家休養
我打電話詢問保險專員目前狀況,他就是叫我等,等對方復原,等和解
所以我這段期間就是等了嗎?
要做什麼呢?
定時問候對方傷勢?
請有經驗的人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