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路 (台灣大道) 往郊區 快車道轉進慢車道
快要靠近黎明路
你應該是要在黎明路右轉吧....
這邊車很多 附近又有很多大型車轉運站
後面就是阿囉哈客運
如果你常開這裡 或是台中
應該知道台中車流量很大 快車道轉進慢車道應該先看
照法律規則來說你是沒錯
但是
你直接切到外面 切太快 你難保後面不會有機車衝過來
台灣機車度部分自由程度 遠大於汽車 偏偏守法程度......
再來這裡路邊停車很多
看影片我從那台機車往內側閃路邊停車 大約0:04 就會預設他會直接殺過來
看他也沒看後面直接往左靠
我就會預設這種人不會騎車
然後你在他往左靠的同時 選擇切到右邊車道
然後他前面煞車 他又往內側 就撞到你......
只能說他重複了之前沒看就往左靠的動作.....
第一個動作應該就可以判斷這個人不會騎車了
只能閃
開大車的 只能讓小車玩爽的
撞到算你雖
即使法律你站得住腳
跑法院流程就夠煩了
更別說刑法無罪 民事要賠
還是更嚴重的刑法就有罪了...
台灣就是這樣 鬼島
少一事就少一事
※ 引述《rinatwo (無)》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F-XR1223Nk
: 禮拜四下班時間在台灣大道的
: 我朋友在副駕提醒我 這台摩托車怎麼貼我這麼近
: 我趕緊看著後照鏡 她大概離我身車不到五公分了
: 但是我左後方有一台馬自達 加上我原本就已經很靠近內車道了
: 我幾乎閃沒路 也沒辦法急踩煞車 因為急煞的話他會吃我後視鏡
: 對方手腳擦傷 腳趾大拇指骨折
: 今天想說好心提個水果過去探視對方
: 一進去她老闆就開始嗆說 不管有沒有過失 都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 呵呵 好厲害的法律概念 無過失 還可以"過失傷害"
: 還說我從後面撞到她 就是我的錯 明明是她偏過來撞我車身
: 她男友也蠻厲害的 一開始問我說 為什麼我看到摩托車不煞車?
: 當時我時速已經三十上下了 在滑行準備要停紅燈了
: 況且她偏過來的時候 已經在我A柱附近 在我的視線死角了
: 還問我說 為什麼我不去撞馬自達 要去撞他女友
: 就算真的要提避免緊急危難 也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 如果今天好死不死 馬自達的駕駛死亡或傷勢嚴重 車體嚴重受損
: 那請問要找誰來負責? 女的一定說她沒有偏過來阿 我要怎麼去舉證
: 真的頗無奈
: 補充一下 我開的是三噸半的貨車 我車身大概長三點五公尺
: 她大概撞到我的車身中央了 而且我的貨車是有箱子的 車高二點二公尺
: 所以她撞擊到我的時候 幾乎可以說她左邊快要有一整片的高牆
: 所以應該沒有所謂的死角問題
: 我後來又詳細問了坐在副駕的朋友
: 他說他是從右邊車窗看到摩托車逼近的
: 他原本還以為是從後面要超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