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FB上看到的,未靠外側車道,中線直接右轉,然後被後方車輛追
撞,像這種情況要負多少責任呢? 後面那台車不會也要負責吧? 在台灣
開車真的要很小心呢,很多愛亂開車的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Zh1B0t5Q34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20 17:56:00這也太誇張
作者:
darkiori (長大? man? why)
2014-06-20 18:14:00太扯 XD 這整條要他負責了吧 XDDDD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06-20 18:17:00不僅如此而且該不會又是打方向燈才轉的?還是大7
作者:
Xsara (菌)
2014-06-20 18:17:00拗屋~~~
作者:
henn066 (我是台灣人)
2014-06-20 18:19:00神經真他__大條 出來開車根本是地雷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8:25:00看起來彎過來時還有一點點距離,要煞應該還是煞得住,也許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然後責任73比這樣?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4-06-20 18:26:00右轉看右邊 沒看到大7算蠻正常的 這樣也有責任?如果法律上要負責的話真的是運氣不好
作者:
Sunal (SSSSSSSSSSSSSSSSSSSSSSS)
2014-06-20 18:33:00煞不住 那是行車記錄器廣角錯覺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8:34:0011秒時就可以看到那台車出現了,有打方向燈,12秒時車子轉向,13秒時撞上,而且實際視野應該比行車記錄器大吧?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8:37:00台灣的肇責歸屬常常都這樣,即使對方再誇張,常常也會有個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肇事責任
作者:
soudly (嗯)
2014-06-20 18:38:00真的是鍵盤開車,11秒看到車出現又如何,只是出現,12秒車子才靠過來要轉彎,不13秒,也就是12點幾秒的時候就碰撞到,代表靠過來後根本不到一秒就撞上,這種真的只有鍵盤車手閃的掉,另外不用強調有打燈,有沒有打燈根本不是重點,難不成打燈就可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8:40:00阿這問題不就是討論討論而已,實際責任歸屬也要去鑑定,
作者:
soudly (嗯)
2014-06-20 18:40:00以這樣轉嗎?再補充一個,廣角鏡都是比一般視野廣,加油好嗎.
作者:
soudly (嗯)
2014-06-20 18:42:00原來加一個問號就都沒問題了XD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8:44:00加個問號代表疑問,表示不確定,國小老師沒教過問號嗎?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20 18:51:00報警阿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9:10:00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4-06-20 19:14:00這種只有鍵盤車手閃的過...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9:15:00我也覺得不合理,但台灣常常就是這樣判定的,遇到這種就是去吵到底有沒有可能注意到,有沒有可能反應的問題
作者:
retrud (我家的狗叫小白)
2014-06-20 19:21:00還有人幫BMW講話 影片的車主已經很有風度了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9:25:00並沒有幫BMW講話,我覺得這是BMW的錯,只是就以往的肇責判定方式提出假設而以。另外有打燈不代表他可以這樣轉,只是這會是爭議是否"能注意"到而採取反應的爭執點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4-06-20 19:27:00這有好啥判定的,記錄器給警察看也是BMW全責,還應注意而未注意勒...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4-06-20 19:40:00合不合理是一回事 但法律是另一回事台灣的肇責制度真的要檢討如果外側是機車就算是91也是機車要賠明明責任小卻要賠償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19:48:00樓上懂我說的點T^T ,不過機車難說唷,機車肉包鐵,很容易來點小傷,對方要告你過失傷害的話,搞不好你為了不留記錄,反而和解賠機車,讓對方撤告....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6-20 19:53:00BMW專屬過彎法,好孩子不要學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20:06:00另外,假設這個狀況真的是37比的話,如果BMW修了10萬,你修了1萬,依肇責比,你要付他修車費三成三萬,他付你修車費七成七千...結果上你還是賠(應該是這樣算吧?)
作者:
kazuo (Matsui)
2014-06-20 20:20:00車主要講安全氣囊沒爆一直被打斷 XD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6-20 20:27:00不過車主真的涵養超好的,要是我一定髒話出來了....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4-06-20 20:36:00製造假車禍,告他。還好有行車記錄器。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14-06-20 20:55:00中路阿斗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4-06-20 21:03:00鬼咛爛法律;一直没辨法保護真正守規用路人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20 21:07:00個人的鍵盤判定:BMW行駛於直行車道,卻於路口強行右轉,拍攝者已經注意此狀況,惟事發太過突然,剎車不及實屬合理。BMW車主應負全責,拍攝者無肇責。BMW這種開法真的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就算他閃過汽車了,旁邊還有那麼多機車,就不怕一把全部把人撞飛嗎?法律應該給這種人強烈制裁。
作者:
chenda (阿達)
2014-06-20 22:29:00我可以說 某人有病 然後打個問號嗎 ?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6-20 23:07:00某樓有病????? 聽說打問號就可以了~~~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06-20 23:13:00XDDD
作者:
soudly (嗯)
2014-06-20 23:38:00我國小老師只有教我講話要負責任憑良心耶,如果某人的國小老師知道他學生把問號拿來這樣用,應該會氣到彈出來吧XD
作者:
ck517 (77W的精神)
2014-06-21 00:08:00太可怕了
現在的判決好像已經比較少那種應注意未注意的天王條款了...看情況如果真的是單方的錯就會拚全責的
作者: SinKr (伊特) 2014-06-21 10:40:00
某樓,再把行車記錄器再看一遍,地上有標誌,中線道的只能直行,不能右轉,外線道的才有直行跟右轉的標誌,bmw明顯在不能右轉的道路右轉,這不是全責有鬼咧,另外再跟你說,台北市是絕對路權,大部分要嘛全責,要嘛無責,況且你貼的連接是有人重大傷亡,法院才會可能多判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小車禍省省吧。
某樓XDDDD btw,女人叫的那聲好像麥可傑克森
作者:
kazake (飛得位。江霞)
2014-06-21 13:59:00BMW走中線打方向燈會讓人以為他是要變換車道或想在前方臨停一般不會意識到他是要中線強切右轉吧...給這種xx開BMW 真慘
作者:
cakin (TOMTOM)
2014-06-21 17:55:00直接告這bmw假車禍不知可不可行?
作者:
Imdream (夢想)
2014-06-21 22:17:00租的耶.車主慘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