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傑好,大家好
小魯今天在FB粉絲團看到一則影片
影片如下,各位請看
http://ppt.cc/mBTe
也就是一件很簡單的車禍,但讓小魯匪夷所思的是
下面網友的留言9.9都是覺得是機車硬要鑽
是機車的錯,沒錯!依照防衛駕駛觀念,機車做得不夠徹底
但讓我們回歸此案件的現實面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08-28 22:08:00機車錯 汽車賠 END
作者:
k635378 (阿駿)
2014-08-28 22:08:00機車跟汽車是前後方車關係 而不是轉彎車再來方向燈打很久了 而且機車還從右方超車 這...
所以說機車靠邊騎是錯的。於情的確是機車問題比較大,但是於法轉彎撞到直行就是要負擔較大比例的肇事責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17:00右邊如果是路肩,機車錯;右邊如果是慢車道則是汽車全責
作者:
ghb 2014-08-28 22:19:00還好我都鑽快車道 肯定不會被右轉車撞到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22:00騎車騎在慢車道根本拿命開玩笑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22:00機車蠻早就行駛於最右邊的車道(或路肩)至少比汽車早很多 汽車直到轉彎前都還在快車道
機車一直都靠右行駛 以結果論 機車有錯 但汽車肇責多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24:00但我覺得看起來好像路肩 如果是路肩 那機車自始無路權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25:00我看也是機車一直在最外側= = 從迴轉那就有了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25:00不要忘記有拍攝車這件事情。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4-08-28 22:26:00
又是4輪嘴臉 以為打了方向燈就無敵了不用看後視鏡的嗎?
轉彎的時候 如果不能確保後面的機車 最好減速很多汽車是自以為打了方向燈就可以從內線直接右轉的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27:00開車轉彎前 我都會把最外線卡死 否則容易撞到亂鑽的機車
假若機車故意追撞轉彎車屁股 車主賠的機率也很高所以開車轉彎的時候要懂得卡後方機車 或提前示警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28:00我是有看到機車在後方,一定會等他離開右邊往左邊靠才轉~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29:00再看一遍 汽車全責無誤..不是打方向燈就無敵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28 22:29:00
新竹喜來登門口QQ 那邊車很多都亂騎亂開...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29:00這不是路口,所以你挑這個保險公會的資料是沒有參考性你真的想知道,必須從法院的判決書來找重點在於轉彎車是否已經完成轉彎動作當轉彎動作已經完成了,後方直行車就沒有路權可言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31:00怎樣算完成? XD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32:00沒辦法 外側車道充斥準備靠站的公車.小黃.違停都飽了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32:00這就有認定上的問題,所以我說要找判決書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32:00誠心請教何謂轉彎動作已完成?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2:33:00其實機車不可以行駛在白實線外(右側)吧..那不是車道範圍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33:00台北是這樣沒錯,問題是根本沒有宣導。
機車一直騎在最邊 完全沒有問題 至於被說鑽 是無路可走只能往右邊閃阿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34:00汽車轉彎動作已完成?...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2:34:00其實正確的應該是"依照標線(車道)行駛", 機車道不一定在
我會輕按機車喇叭示警 開車的時候...自己小心...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34:00我直覺認為轉彎動作完不完成是唬爛的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35:00委員會的鑑定你當然找不到,你必須上司法院或是估狗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36:00光用最極端的方式想 在內線車道突然向右急轉 轉到車頭跟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36:00研究一下公開判決內容,此案例應不適用大部分主幹道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37:00道路完全垂直 轉彎動作應該算完成吧 如此導致車禍怎想都是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37:00給某樓,轉彎動作是否完成是責任的重要依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37:00我著實好奇這個案例汽車轉彎動作算已完成了嗎?..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37:00機車騎在正中間OK阿,汽車不要逼車就好 XD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28 22:37:00
汽車已經算滿早打燈了 只是機車誤以為汽車要前方路口右轉殊不知 他要提早轉進飯店的地下停車場!!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38:00是否完成不是看車身在道路的位置或者動作這麼單純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39:00想知道怎樣教完成轉彎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40:00舊觀念吧 現在就是直行車最大 不管轉彎動作完不完成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40:00是否完成不看車身在道路的位置那要看什麼?這個案例完成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2:40:00很多機車騎士都喜歡從汽車右邊鑽過去,而不從左邊或減速先不論路權大小的問題,缺乏防衛駕駛的觀念總有一天出事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41:00你進車道還是出車道而車禍 不管怎樣都很難贏阿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41:00這個案例左側車道已經有拍攝的車輛了呀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42:00他們當然有有判定的準則,可是效力不如法院判決也不需要公開,所以你是找不到的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2:43:00如果我是這機車,會減速觀察汽車動向後,決定是否從左邊超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44:00老是在那邊講直行最大才是錯觀念,你儘管找轉彎車試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44:00所以如果 jameshcm 是汽車的話會怎麼做勒?所以這個 Case 汽車倒底算轉彎完成了沒?有沒有人要回答?還有轉彎是否完成不看車身在道路的位置那是要看什麼呀?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45:00=_=a 多注意一下就都沒事了~ 是要試什麼東西啦~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46:00算肇責本來就直行車最大 不懂要試什麼?
汽車轉彎有打方向燈 轉彎也很慢 像機車這種神風式衝撞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2:47:00是不會在那路口就迴轉一次切那麼多車道啦 科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47:00沒有人可以回答,因為都要看法官及過去的判例幫助認定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47:00我的認知是,法官也有分開車和騎車的 (茶)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2:48:00如果是汽車,我會早一點關門連路肩一起關死...然後慢慢轉
汽車如何防?停在車道上不要動? 還是急打向左撞其他車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49:00要馬關死 關不死只好減速等機車通過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49:00有注意根本不會碰~ 要不然人家都沒出事就你出事 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50:00所以看來汽機車兩方都沒有做到 james 的標準動作了...
右邊空隙太大關不住 就讓機車先過 不是車頭打得快就贏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51:00哈拉了半天結果來一句沒有人可以回答..XD..
當然停著不動跟急打向左都不對 機車根本沒在注意路況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51:00汽車有注意嗎?你要右轉右後方動態不用看? 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52:00那些從快車道轉慢車道的汽車都這樣不客氣的跟人家硬擠得很爽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2:52:00騎車我不會這樣過,開車我不會硬要轉,互相讓一下會死喔~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53:00老兄,這是法律議題,你以為看看法條就可以解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2:54:00你還是先教大家一下轉彎完成與否不看車身的位置要看什麼吧..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55:00路口的情形 以轉彎動作完不完成認定肇責早就在民國95年就已經改掉,更別提這個case其實是切換車道的問題你認為肇事車輛才剛變換過去 算已經完成變換車道嗎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57:00是否已經進入路口、是否要直行、車身位置等等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58:00開在原車道上的車輛 跟正要變換車道的車輛 碰在一起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2:58:00然後這算路口嗎?那停車場已經不算道路,估狗律師?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2:59:00就是變換車道那一方要負絕大多數肇責這算道路呀 都還沒過紅線就停車場囉? 天才?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3:00:00所以當前方車輛要變換車道,後面直行車頂上去對了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3:01:00後車真的頂上去 就是變換車道的要負肇責阿 真的是天才
我騎車撞過硬切轉彎 膝蓋受創 車主賠錢簽和解end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02:00本案情況是,汽車沒注意到有機車+機車不認為汽車要在這轉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3:02:00超屌,所以我想換車找個要轉彎的頂上去就對了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4-08-28 23:03:00法律就是刻意要把肇責歸咎於某一方 確保有一邊一定會讓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4-08-28 23:03:00感謝指點投資理財新方法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03:00絕對路權(標線)說是汽車錯,但以打方向燈時機和相對位置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3:04:00=_=? 有人很有事~ 這樣是要討論什麼東西啦~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04:00機車肇責應該是大於汽車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3:04:00我查了 要轉入才算完成 參照高雄地院99重訴字274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8-28 23:05:00車子都靠這麼過去了是要鑽啥阿.....
首先汽車因為剛迴轉完註定無法咬著他有提早打方向燈這點就算機車硬要鑽過去他還是直行車 so~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3:09:00我建議某人可以用這個剛發現的投資理財新方法去賺大錢呀..不過可能要小心不要被人家發現你有故意行為的主觀犯意喔..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10:00別鬧了 人包鐵靠這個投資理財 是拿無價的健康兌現而已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11:00我個人認為該機車的行為和對向那些汽車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3:11:00還有那個位置已經是停車場了?..該飯店竊佔國土是吧..XD
作者:
welcome ( )
2014-08-28 23:12:00支持機車騎士用生命捍衛路權觀念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8 23:14:00我個人滿好奇方向燈時機跟肇責的相關性,還有這個 Case 的相對位置又是怎麼個讓機車肇責應該要大於汽車,可以解惑一下嗎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3:15:00我比較支持用路權判決後,如果出人命要付龐大賠償金額日本就是出事肇責確定又出人命就準備賠到死~ (茶)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3:17:00沒打方向燈你的過失比例增加 打了不代表你過失比例比較低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8 23:17:00讓你因為疏忽活著比死了還難過,這樣才有嚇阻力。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8 23:23:00人家是個案請人精算 我們實務是用霍夫曼程式去算死亡損賠有落差是一定的 科科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8 23:35:00剛才去看了Google街景,機車撞擊前行駛的是路肩非慢車道所以依肇責應為:同車道汽車前車,機車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要查地圖的請找"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北路 勝利一路"路口我23:03推文說依標線汽車錯,是錯誤資訊
作者:
castorfi (gemini)
2014-08-28 23:45:00路肩哪來的直行車路權...
作者: gas (今天天氣好.....冷) 2014-08-28 23:46:00
小弟認為汽車左彎的迴轉動作已完成,但汽車要做右彎的動作沒有注意後方來車這點可能會是一個問題!!然後我也滿討厭機車這種騎法,早晚要出事
作者: randomno (Ran) 2014-08-28 23:54:00
不就只是一個後車撞前車的問題而已嗎?這裡有慢車道?還說甚麼轉彎車直行車路權 這裡兩輛都是直行車兩輛車在同一車道 後車要超車從右邊嗎?如果此案判賠汽車 那今後又多了一種假車禍手法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8-29 00:04:00弔詭的是,如果此一案例機車完全沒責任,那有心人士要製造假車禍就太容易了。我只要騎機車在路上閒晃,看到要轉彎的汽車,算準timing和撞擊點,隨隨便便都可以生出假車禍
你確定那條白線是10公分寬,那樣才是路肩喔,15公分的話就是慢車道了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8-29 00:12:00機車騎太快,要煞車發現已經慢了,就撞上去了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08-29 00:14:00就駕駛觀念很差啊!打了燈就要轉+有縫就要鑽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8-29 00:17:00騎機車就不要靠路邊,現在很多禁行機車道都去掉了
轉彎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沒錯阿 影片這麼明顯了硬凹成後車撞前車才好笑同車道汽車轉彎機車直行撞上去 你隨便找個警察問問誰的錯 這情況就算機車涉嫌超速 汽車都七成以上肇責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00:28:00就算看到了也閃不掉吧= = 他打了就要轉....台中很多車都喜歡這樣開,方向燈打了好像他最大一樣...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0:30:00同車道汽車明顯靠邊+打方向燈,左邊這麼大不超硬要從右邊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00:30:00而且汽車沒減速,很明顯就是沒再看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31:00機車騎的地方叫路肩~~~硬要鑽 視野不佳 撞上了才要凹轉彎沒有讓直行 這實在是-.-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00:31:00燈一打就轉這要人閃去哪裡,影片看起來有時間但是實際上等你看到他就轉過去了是要跑個毛喔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33:00那為啥不是說 機車要鑽車+車速快???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00:35:00你要先確定他有超速,而且他也沒鑽啊,是車硬切吧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37:00機車騎的地方叫做路肩 為啥重機騎路肩叫做鑽車 普通機車就不算? 標準要一致吧 機車騎的地方叫做路肩~
路肩也是道路的一部分 機車頂多吃張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主要肇事原因還是轉彎未讓直行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40:00汽車沒做好的是 沒把路肩卡死 留個縫讓機車想要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42:00機車5秒時候就出現在畫面了 在遠方 汽車10~11秒完成轉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43:00並靠到路肩與慢車道中間 準備要轉進去停車場 13~14秒間機車從路肩出現撞上去 機車騎士真的有在注意前面的車嗎
mico你講的這些都是臆測跟推斷 在肇責分析時根本用不上 因為兩邊都能解釋成對自己有利這也是為什麼要發明路權這個概念的主因之一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48:00有影片給肇責分析的人看 然後申請肇責分析的時候 也可以將汽車方或是機車方主張的想方一起呈上去~如果要講路權 是否汽車完成轉彎時 汽車就屬於前車?汽車與機車屬於前後車的關係?
當然可以阿 做筆錄時你講的都會紀錄 也有錄音 我只是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53:00何況汽車也有一半的車身在路肩了 只能說卡的不夠完全~但是拍攝車 跟在被撞的汽車後面 可能也讓機車無法往左閃
告訴你實務上是怎麼判斷而已 小弟之前待過腳痛隊 這
作者:
RedDux (羊皮狼)
2014-08-29 00:55:00台灣關門沒關好 GG無解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55:00如果鏡頭是廣角鏡 實際前後車的距離是貼更近的~
類案件真的一看就知道了 很常遇到當事人強調對方未注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56:00我沒有說汽車的肇責比例比較低啊 但是我認為這個case是機車要鑽車所導致的~
意,車速過快云云 我們也是默默幫他紀錄 但真的判斷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0:58:00如果前方兩台車連著轉到我前面的車道 我會減速 而不是
根本不會看這些意見 就單純看路權而已 路權有爭議才
會看其它佐證 但這影片 機車就算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也不影響他直行路權較大的事實還有現在早就取消什麼轉彎動作完成未完成的判斷方式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03:00因為默許機車可以鑽車 才會這樣 明明是同車道 汽車在前面但是要轉彎 還是要注意同車到後面的機車會不會鑽車~撞到了 還有機會是比較大的肇責~
了.. 以前看什麼車頭過了沒過的 現在都直接看撞擊點車側還是車尾判斷了 這改好幾年了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06:00所以汽車唯一沒做好的就是沒把縫卡死啊 把縫卡死 機車一定是撞車尾 這個還有一點縫 機車鑽過去了 變成撞車側~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07:00我想請問一下,路肩算是最外側車道的一部份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13:00我的意思是,從 12.5 秒機車出現時定格來看,明明機車就是在線的右側,汽車在線的左側,又何來「明明是同車道」..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13:00這還算是很常見的case 還有機車是從人行車騎出來的~但是汽車撞上去 也有機會是肇責是占大多數~
我只能說 回歸案件本身 轉彎注意後方來車應是常識也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15:00而且老實講,轉彎時本來就是要注意後方,又不是針對機車鑽車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15:00汽車一半在車道一半在路肩 沒卡死縫~
是這事故主因 硬要說汽車只是沒卡死 而乎略他轉彎時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16:00才要加以注意對應,沒有養成注意後方再轉彎的習慣很糟糕..
未注意後方來車的缺失 真的轉移了事故重點 言盡於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17:00機車出現時的第 12.5 秒,汽車只有一半在車道上?..
轉彎注意後方是常識~直騎不注意前方是啥??盲人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19:00所以這是台灣畸形用路方法 所造成出來的 為啥就不能乖乖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20:00騎在車道上?
作者: acss (Byebyebabe) 2014-08-29 01:22:00
都行駛在最外側的車道要右轉了是要注意什麼屁後方來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23:00機車騎士的確是滿笨的,要我不會去賭前面那個人的習慣好不好
汽車十秒時打了方向燈~機車老遠還沒過路口~完全不打算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26:00我還以為只要是要右轉都要先注意後再轉,看來好像不是的樣子
煞車~衝過去~汽車打了5秒緩慢右彎~到底是誰硬要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27:00是呀,所以我說機車笨呀,這點我可沒否認..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1:27:00你們要抓圖為什麼都不先點右下角的HD再抓啦....Q_Q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28:00但是我只是好奇我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汽車只有一半在車道上耶..有差嗎?..點了 HD 汽車就會有一半跑到車道外了嗎?..XD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01:29:00好啦只有1/3啦 這樣滿意了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1:30:00這樣有 1/3 ?你要不要點 HD 之後再看個仔細?..你該不會連汽車的影子都一起算下去做分母來計算佔地面積了吧
http://ppt.cc/ugNl HD 版本來了,不知道這樣子清不清楚了?
紅明顯 轉彎讓直行 只限對向車道吧...而且機車騎的是車道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2:30:00根本就不是車道哪有什麼路權....不然行人跨越分隔島被撞或行人走到高速公路上被撞,近年來常出現車輛0肇責的判決既然是同車道最外側車道,前車右轉哪有讓後車直行的問題?上面有位自稱交通隊,我不知道這個案子怎麼能扭曲成那樣?頂多是說汽車迴轉時機和地點可能還不夠保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2:39:00同向車道的轉彎我覺得以「變換車道」的概念來看應該很清楚在我左側車道的車要切入我的車道時還是要禮讓我不是?另外我實在很好奇樓上所謂的最外側車道前車右轉的情況,以這個案例中最外車道來看,車道寬度應該足夠兩台車輛併行,如果發生的情景是汽車原本是靠車道左側線行駛,機車是靠車道右側線行駛,然後汽車方向燈一打就右轉,難道也符合同車道後車撞前車的情況來處理?這點不知道有沒有人能夠解惑的...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2:48:00樓上第一點認同,在此案牽涉迴轉後切入車道時機,法規規訂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2:48:00另外最近的車輛撞行人 0 肇責的判決我個人覺得跟「路權」沒有關係,單純就是因為在合理情況下汽車駕駛也會來不及煞車所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2:49:00須禮讓直行車,但實務上迴轉中很難完全掌握右前方來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2:50:00以 0 肇責,如果是跟「路權」是有關係的,應該是連合理狀況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2:50:00第二點則是台灣法規不允許鑽車縫(同車道超車)所以沒爭議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2:51:00下來得及煞車卻撞上去時還是0肇責才是因為路人沒路權的關係可是有那種來得及煞車還撞到人的車主是 0 肇責的情況嗎?台灣法規不允許鑽車縫?我以為是梅花和紅盾牌的路才不允許?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02:57:00抱歉這點不確定,先休息了;希望明天會有人提供判決結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03:00:00作者:
dkdd ( )
2014-08-29 05:05:00各位 我去年就是這樣 騎車的是女生 她腳小拇指骨折而已但 我就是過失傷害 且 轉彎車未禮讓 全責 賠13萬歡迎光臨台灣轉彎車 在法律上 就是要等附近都沒車才能轉彎加上 法官看到對方1.女生 2.機車 3.受傷我方1.男生 2.汽車 3.未受傷 就是過失傷害 只能賠錢或案底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4-08-29 06:33:00ErnestKou誤導10公分是快慢車道分隔線,15公分是路面邊線才對
作者: flyerknight (蒼龍飛虹) 2014-08-29 08:01:00
其實法界有部分的法官對肇事駕駛的過失責任有所限縮以撞到人為例:從早期不管怎樣都有錯,直到現在的駕駛盡相當注意義務。(是否有盡法院會以實際狀況做判斷
james 請不要把交通違規的行政罰跟肇責混為一談 我前面已經說過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仍能主張直行路權(非行駛於私有地或人行道) 最外側車道右轉也絕對有禮讓後方直行車的問題 在下不但待過交通隊還剛好是事故處理組 只是依實務經驗分享看法 信不信由你 反正我沒什麼損失 影片中的案件很明確也很常發生 實務上主要肇責就是在汽車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9 08:23:00根本不是默許鑽車,而是一開始就把機車放在最右邊導致現在開放車道讓機車使用也沒宣導,機車從右邊超車是過去規則使然,相關單位現在又不加強宣導放給他爛
http://goo.gl/XdLeiO 對不起我記錯說反了路面邊線:標示路肩或路面的範圍,線寬15公分,車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根本不是車道要主張什麼直行路權?好啦都有錯,一個錯在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現行,另一個未依道路標線行駛。誰錯比較大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汽車是一定要賠的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09:40:00汽車駕駛真有趣呢,平常要機車滾到路邊去滾去路邊又要嘲諷人家騎在路肩上不守規矩機車不准大搖大擺的騎在外側車道愛逼車又愛叭沒出車禍都馬叫路肩機車道,出車禍就說那是路肩他亂騎我目前待過的縣市,只有台中的駕駛比較會容許這種狀況不然在高雄/新竹/台北,後面的車就一直逼,逼到你起校
套句賭神台詞 我聚賭最多罰款三千 你殺人最少要關30年行政罰根路權是兩回事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29 10:17:00
講了這麼多,看影片或截圖機車明顯是有時間反應(煞停)的,但他選擇鑽,可是出事還是汽車賠...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10:26:00你確定有時間煞停嗎= =???依我的經驗是看到他轉過去煞車還是會撞到不然早就龍頭打左邊過去了
我根本就不會擺明看到方向燈了還往打方向燈那邊鑽,自找死路機車騎車道中間被候車逼,那就是騎太慢阿,如果前面還有其他車還逼的話那就是逼車的人有問題了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29 10:43:00
to樓上上m大,機車就不覺得汽車會在那邊轉啊,所以才沒按煞車
都打了方向燈就是隨時都有轉的可能性,我是覺得這機車應該是沒開過車才這麼有膽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4-08-29 10:52:00打了右邊方向燈三秒 還是會有衝鋒隊長從右邊衝過去 = =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1:05:00打方向燈又不代表可以轉 兩碼子事 爭點根本不在方向燈呀
999爭點於方向燈優於路權還是路權優於方向燈粉絲專業網友認為方向燈優於路權,我則是看法與他們相反,但又有人堤出路肩無路權,汽車無責任,這我也不認同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1:19:00前段跟你相同看法 可是如果是路肩是真的沒路權呀..承認的話 豈不是變相鼓勵行駛路肩
我的意思是,即使無路權也不能撇清過失責任,他行駛路罰款,但轉彎還是得注意後方來車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1:27:00可是過失比例跟有路權的直行車的情形完全不一樣
這就看肇事主因是"行駛路肩會至發生危害"或"轉彎車未注意後方來車發生危害"主因才是比例重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1:45:00我好奇騎路肩的直行車沒路權是想當然爾還是有法源依據?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11:46:00這就像是無照駕駛出車禍,車禍是一件,無照駕駛另一件無照駕駛是錯的會被罰,但是跟車禍沒有關係開車撞到無照駕駛的汽機車,還是要看造勢責任不是他無照駕駛就通通是他的錯這樣有沒有比較好懂~
作者: DamnIAmSucks ( ) 2014-08-29 12:01:00
無照駕駛跟車禍分開來看還蠻蠢的 如果不無照就不會發生該件車禍 難道沒因果關係?
無絕對因果關係,如一個無照之人按照規定行駛正常道路上,結果被闖紅燈撞上,這樣是無照的人的錯嗎?如是,未戴安全帽之人都可合法撞他了此舉用意還是在堤醒用路人在道路上還是得注意行車安全起初也覺得不合理,看過立法立意後覺得合理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2:24:00有因果關係呀 當不具相當性
這沒有甚麼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爭議吧,兩台車都在同車道,明顯是後車追撞前車,後車的問題比較大,不是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2:31:00以台灣的考照制度嚴謹性,我好奇有無照對事故發生有多少影響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12:32:00其實沒有喔,因為兩件事是分開看
且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是指不同車道,像路口轉彎不是嗎?Damn大的邏輯有問題,有照就不會出車禍?無照就會出車禍?駕照只是一個依據是否能合法行駛於路上,不是肇事主因,不能混為一談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2:37:00Flyer 版有可以協助解惑我02:41~02:45 的推文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2:37:00汽車並沒有一開始在最外側車道呀真要說 要右轉 在前30公尺就要切到外側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2:40:00另外路肩是外側車道的延伸嗎?事故發生前汽車在線左機車在線右不是嗎?
這部汽車方向燈並沒有打了馬上轉機車有足夠的時間反應,君不見沒煞車又硬鑽還能活著算他幸運,今天如果是砂石車?又要說是很孝順...都別人的錯了咪?正常騎機車的看到方向警示燈,要不保持距離要不走警示燈的反方向邊..而且旁邊也都沒車,機車還會這樣騎第一種不太會騎,沒有危機意識,不知何謂危險第二種是機車騎士根本就在放空...完全是恍神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2:59:00你把拍攝車輛放哪了...Zzz 標準的四輪嘴臉
我都是騎機車的~~不好意思!所以有拍攝車輛 就不能保持距離?
DSNT你02:41~45說的並不適合此案例吧,汽車已經靠在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3:06:00機車是笨蛋無庸至疑,但是因為自己的不注意撞到笨蛋的話,還是請付出代價,方向燈只是跟人家說你要轉,不代表可以轉了
作者: s6525480 2014-08-29 13:08:00
二樓講完了啊 前後都分不出來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3:09:00我02:41~02:45的問題是只對「同車道轉彎」的這點有疑問
距離和時間反應,不是嗎?如果是02:41~45的推文,以變換車道來解釋才是正解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3:11:00不覺得他會有時間反應 按規定你就是要有至少30公尺的距離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3:11:00車道夠大很明顯兩車不在同一直線的情況轉彎也算後撞前?
作者: s6525480 2014-08-29 13:17:00
交通隊那個聽聽就好 沒聽過法院有交通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29 13:18:00如果是此案例,為啥各在白線左右的兩輛車事故算後撞前?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3:19:00我覺得算並行非前後
就我推算兩台車大概距離已經超過30公尺了停車格(5M)X2+公車停車格(15M)+路口(約6M)>30M反正在這說再多也影響不了判決,等正式判決出來,再來討論還比較有意義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3:31:00是要算迴轉的路口到停車場路口至少要30M吧
而且會有爭議也是因為汽車關門關的不夠徹底讓機車以為可以從右邊超車安全距離是看前後車吧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3:37:00我是指要在切到外側車道右轉要30M前切換另外 怎麼想都不是前後車 機車是騎路肩呀...前後車指同一車道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13:57:00重點就是,案子早結了,原PO要兩造辯論..是想要翻案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29 13:59:00重點 好大一碗三寶飯啊雙方都有肇責 不管誰高 有受傷那方已經贏了此案機車一定有皮肉傷 不賠個幾萬 難以善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14:08:00兩邊都有過失 比例法官說的算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8-29 14:14:00看法院宣判結果啊,你又說只是轉貼非當事人,那怎麼辦?兩造在這邊吵翻天,也影響不了法院判決結果
法院宣判也要有依據,我們就是在討論此依據以使大家有正確觀念,不然ptt關起來好了,大家都不要講
原PO你真可愛~你在這邊結案~法院就會以你為依據嗎??你在這邊討論~大家就會有正確觀念嗎??
有什麼好結案的~結案是法院的事~防衛駕駛更甚於到底誰對多~誰錯少~誰對的多錯的少~不是在這邊討論說了算~一下請鄉民整理重點~一下請人結案~你是原PO耶~
就有人在跟我堤"兩造辨論"難道我不能請他來結個案?你應該沒開過會或者事後檢討過,可愛的是你吧!
作者:
Inar (Inar)
2014-08-29 17:05:00防衛駕駛?汽車轉要看,機車過要看,都沒看撞一起很意外嗎?如果後方來車是砂石車你看汽車敢不敢轉啊~ (茶)
原po文內歡迎辯論 不是你先提的喔?想聽辯論又不想整理又要別人下結論 有一套這裡誰在跟你開會??就算是 你是主席耶 還要別人幫你下結論嗎?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4-08-29 20:13:00個人認為走路肩不能拿無照駕駛來比比較類似行人在高速公路逛大街、違規並排停車佔用車道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22:54:00真要說汽車也沒在30M前切換到外側車道一樣不行轉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29 23:00:00
樓上回的真的很好笑 你去加油都不能迴轉進加油站喔!!一定要走到下一個路口 還要確定有30M再迴轉喔!!不然就算迴轉了也不能進加油站喔!!因為後面會有機車爆衝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4-08-29 23:26:00規則是這樣寫的沒錯...
作者:
gwofeng (宮山洋行)
2014-08-29 23:39:00那邊就是外側車道了不是嗎 還要再切換到哪去?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29 23:43:00原來一迴轉就可以轉到兩個車道的外側車道某樓駕照用買的嗎Zzz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8-30 00:30:00大部分的道路迴轉一定會占用兩個車道 很奇怪嗎?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30 01:12:00
難怪很多人說鍵盤車手,尤其是車版,真的不意外啊!啊,還有一招是藤原甩尾(非電玩)只會佔到一內車道,如果前面某樓會的話我道歉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4-08-30 10:39:00有左轉專用道和超大分隔島有機會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30 10:49:00對呀超強甩尾 還可以直接跳過內側車道直接到外側XDDD腦殘架屎不覺得迴轉要變換車道嗎ZZZzz與要迴轉進去加油站撞到人之後再來靠北鬼島法律還不如好好檢討下自己駕照到底怎麼拿到的Zzz兩線車道你直接切到外側我還沒話說 三線車道直接切外線不是自己貪快是什麼? 撞到乖乖賠錢吧
作者:
hihancom (hihan)
2014-08-30 11:21:00這有甚麼好爭的~ 路權優先..明顯就是轉彎的汽車錯~!!
作者:
fox999 (fox)
2014-08-30 11:22:00機車騎路肩一樣有問題
作者: acss (Byebyebabe) 2014-08-30 12:00:00
機車要是換成汽車,轉彎的汽車馬上就沒錯了.台灣就是這樣,一套交通規則兩種標準才會有那麼多鳥問題
沒法度,ptt就是兩輪族 小屁孩多,就算在car版也一樣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30 13:36:00
從來就沒有說汽車駕駛沒錯吼~只是覺得拿30m來說嘴真的很好笑lol臺灣地狹人稠車又多,開車騎車在同個路上大家都是互相的所以車版提倡的防衛駕駛觀念要有,你怎知道其他人的駕照怎來的,先把路上用路人都當腦殘就對了,君不見打左轉燈然後往右尻的也是有不要一股腦的我兩輪直行我最大,其他車種要慢慢切我這一道,還神風特工隊的往前衝往前鑽,反正被側撞一定都是they的錯等賠錢吧的心態那跟路上大型公車拖版車硬切有什麼兩樣,看誰板金厚就好啦!!最後還是說一下尊重包容友善還有防衛駕駛,但在臺灣騎開車好像有點難(咦?)我也並沒有比較高尚,在路上看到行動三寶也是會在問候一下對方,然後引以為戒避免三寶的行為。如果對方100%是錯的,更是會引起網路上的撻伐,只是不知道怎麼了大家可能壓力大,需要一個管道抒發,拼命的歸類一定是兩輪或四輪的錯,一定要嘴到對方認錯
作者:
wasigod (苓~Sophia)
2014-08-30 14:05:00通常我看到前方車打右轉燈時,會放慢速度,注意後面來車再往往前車左方騎。
作者: bbenson (阿瑋) 2014-08-30 14:06:00
理性的討論不是很好嗎?不要言論裡明顯的兩輪或四輪嘴臉,最後希望大家出門在外都行車平安囉~
作者: change1012 (kimi) 2014-08-31 00:02:00
之前一位版友左轉被對向機車撞上 但是還是被法院判無責任~ 並不是直行就一定無敵 轉彎就一定輸..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