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況:我開車在路口迴轉,對方機車逆向撞上,我有保丙式全險
26號晚上發生車禍,有報警做筆錄,27號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我的保險業務員出險,業務員說接下來我都交給保公司處理就好,會先出險修車再代位求償,28號保險公司禮陪專員與我聯絡說已經去保養廠看完我的車了,車也開始修了,接下來等結果判下來再來與對方談陪償
以上過程都跟我爬文的結果差不多,但是昨天接到對方電話,說他在警局,車禍過了那麼多天,警察要送件,但是送件需要雙方和解書,想請我過去警局一趟,因為我週末不在我發生車禍的城市,所以我說沒辦法過去,對方說那等禮拜一再找我
後來我越想越覺得怪怪的,從沒聽過警察送件要雙方和解書才能送?
請問各位是真有此事嗎?
能不能給我一些接下來處理的建議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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