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紅燈左轉的機車

作者: entoon (21)   2014-12-18 16:19:13
保潔好,大家好
小弟今天在一處約兩台房車寬的單向單線道(沒特別標示是不是單行道,但柏油路面上有劃箭頭,箭頭方向是東向西,沒有雙向的分隔線)上東向西行,跟我交叉的路口是南北雙向單線道
當時我離路口還有20公尺時
我的方向綠燈還有約7秒
於是我打算要加速通過
加速到路口剩五公尺的時候還有四秒
這個時候!說時遲那時快
有台雙載紅色many
男駕駛約35~38歲
副駕駛應該是他老婆,同年紀
這台紅色many就非常煞气ㄉ從南北向車道由北向南闖過那個我估計他們還要等十秒才會綠的紅燈,來了一個瀟灑的左轉,進入我方車道後看到我正在加速,於是駕駛好像尿急抖了一下,後座女士一陣殺豬般的尖叫!
然後他們就閃到東西向車道的南側,於是我繼續加速通過路口,通過時綠燈約剩1~2秒。
過彎時我抬頭看了一下照後鏡,發現男駕駛正停在路邊惡狠狠的看著我的車尾燈。
想請問各位大德:這樣的情況,假設我沒裝行車記錄器,又假設對方尿急抖了一下之後騎上了我的引擎蓋,該算誰的錯咧?
那有裝行車記錄器,假設這事故發生了,這樣的狀況我沒有肇事責任吧?
另外發問:他自己違規闖紅燈左轉還不看一下有沒有車,卻又惡狠狠的看著我的車尾燈,想請問這是什麼心態什麼文化!
簡單易讀版:
我東向西綠燈還有7秒,加速通過路口的時候綠燈剩2秒
一輛雙載機車於我綠燈剩4秒時由北向南的路口闖紅燈左轉進入我方車道
這次沒有發生事故
但假設發生事故,有裝行車記錄器跟沒裝行車記錄器的肇事責任判定會不會不一樣
先謝過各位大德看完
希望各位解答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12-18 16:20:00
應該是說有EDR比較好舉證,也比較直接方便快速。沒EDR,只能就現場狀況去研判。
作者: GoMountain ( )   2014-12-18 16:43:00
行車記錄器 真的能裝就裝吧 跟保險一樣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4-12-18 16:49:00
過路口最好還是減速吧...倒數號誌啟用後,大家反而會去趕那個時間...其實有危險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4-12-18 17:26:00
看到不要命的機車閃遠點好只要他車上有人受傷不管他是對是錯最後開車的車主都得賠錢求和解台灣法律就是這樣沒辦法很麻煩的只差賠多賠少而已但不可能完全不賠除非想上刑事法庭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12-18 17:28:00
所以有些縣市有些號誌改成只顯示紅燈倒數,不顯示綠燈倒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4-12-18 17:36:00
在台灣只要是人不管在啥交通工具上都有些成分的帝王條款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4-12-18 19:46:00
數位男孩這樣說不對 一噸多重的鋼塊本身就是土皇帝行車紀錄器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自己反應不及格的話一樣會敗訴 司法非常重視防衛駕駛
作者: Cruel2 (君若無心我便休)   2014-12-18 20:38:00
還有機車不見得一定要兩段左轉 要看馬路寬度 標示
作者: entoon (21)   2014-12-18 20:42:00
那路口是不用兩段沒錯,主要是他闖紅燈還闖得理直氣壯....所以就算能舉證我是綠燈擁有路權,也可能因為沒有"及時"防衛性駕駛,而有肇事責任嗎印象沒錯的話在意外中如果沒有肇事責任的話是不會被告過失傷害的,是嗎;先感謝各位大德回應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4-12-18 20:46:00
司法通常是給你0.75秒的反應時間 如果他出現的時候距離速限車速(公尺)*0.75秒才有機會全身而退以內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4-12-19 00:14:00
看樓上各樓的分析我滿懷疑你們到底有無開車或者到底開了多久事實上不會這樣作責任區分的有撞過兩輪的應該都知道在台灣只有當人沒受傷才有所謂對方全錯這種事一旦對方有受傷不管怎樣自己就是有責任要拿錢出來求對方和解的只差多少錢而已不然運氣不好就是會有走不完的刑事法庭即使打了很久最後還是會有所謂的道義賠償除非車主有背景可靠那另當別論所以一般沒背景的善良老百姓看到路上有機車亂騎真的閃遠點就對了撞到機車可遠比撞到汽車麻煩非常多的
作者: entoon (21)   2014-12-19 19:21:00
感謝各位大德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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