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以下只是小弟淺見,實際的法規等待高手證實或是指教
如果有法規證實認知有錯小弟也願意改變觀念
我認為問題不是出在匝道速限40這件事
而是匝道的定義
每次要上高速公路都會有很多車擠在外線用時速40切進主線道
我的海神王阿!!!
你可以想像主線道上的車都是以時速90~120在跑
當你用時速40切進主線道才要踩油門加速的時候
你知道對後面上來的主線道車的相對速度來說你是等同於靜止的狀態嗎?!
所以我們常常看到最外線的大船跟多爾滾
整天中線外線中線外線的切來切去,又不是KOBE在自幹!!
整體車流為了你一下減速一下加速一下減速一下加速,也不是PAKER瘋狂變速!!
就是在閃這些用等同於靜止的車切進主線道的自殺式開法!!
主線道車流為了這些車不停變換駕車條件跟道路狀況
難道不用為肇事率跟炒米粉負一點責任?!
所謂匝道的定義應該是我們從省線道匯出直到匝道口的紅綠燈與白線為止
(我們不是都已經稱之為匝道口了嗎?!)
一般省線道匯入國道匝道都是彎道,速限40合理到不能再合理
如果是在這裡被閃大燈,你要回他國罵我也全力支持你
不過白線之後的叫做"加速道"跟"減速道"
(高公局不是常常宣導"請勿利用加減速道超車",事實證明這兩個名詞事確實存在的)
既然稱做加減速道,請在加速道上適當的加速!!!
既然稱做加減速道,請在加速道上適當的加速!!!
既然稱做加減速道,請在加速道上適當的加速!!!
當你跟主線道車流均速越接近,相對速度越小
在你切入主線道時,對主線道車流的衝擊越小,對你自身而言就越安全
也對所有用路人越安全!!!
也對所有用路人越安全!!!
也對所有用路人越安全!!!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如果原PO指的不是這件事
就當小弟我想像力太豐富單純想發洩....
只是我媽不知道我發廢文...我過年會記得跟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