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什麼好叫的
限速110
開到120+才會拍 如果是快樂表在+5
然後你開97
被抓剛剛好阿
跟有超速相機根本是兩回事
※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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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道內車道 須駛最高速限
: 有汽車駕駛人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卻被警察從後方追上攔車,指未依規定以最高速限
: 110公里行駛於超車道,經雷射測速時速僅97公里而開單告發,駕駛人大聲喊冤。對此,
: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解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應以最高速限行
: 駛於超車道,警員是依法開罰。報導‧攝影╱孫崇軒
: 高先生表示,去年12月底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252公里處,為了超越前方車輛,他從
: 中央車道切換至內側車道後,突然看見前方有固定式測速照相,因此稍微鬆開油門減速,
: 但時速仍維持在100公里左右,不料就在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前方約300公尺處,國道警察在
: 此架設雷射測速照相機取締違規。
: 測速相機前取締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