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03/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我媽媽騎機車,肋骨斷五根、脊椎壓迫性骨折、血胸
顱內出血(以上傷勢醫院診斷書都有寫),加護病房住了三天,後續又在普通
病房住兩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車險(好像是台壽保),但不透露是保哪一種。我媽媽只有機車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媽媽與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我媽媽的路較大,對方的路較小條。我媽媽說
對方車速非常快(對方也有跟我說她那天急著去安親班接小孩,所以開得較快)
,她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剎車,攔腰撞上對方汽車後摔倒在地。
(我不清楚媽媽騎多快,但我媽媽那台機車是10幾年的50 c.c機車,油門到底也
只有表速50公里,而我媽媽一般都只騎時速30公里左右)
六、問題:
對方出事後都請保險公司業務員出面,業務員一開始叫我們車子先不要修,後來
跟我媽媽說那台機車殘值只有1200元,只願意賠這金額,還要照肇事比例打折。
其他賠償部分,只願意依照單據賠醫藥費。
我自己是覺得我媽媽受傷情況滿嚴重的,現在還是全身痛、頭暈,不能彎腰及
出力,走樓梯也會痛,沒辦法出門,需要我哥哥或爸爸來照顧一般起居。出事
後對方及保險公司都沒來看過,只有接到保險公司業務員叫我們車子不要修,以
及只願意賠車子殘值和醫藥費。五月初要開協調會了,想請問如果對方擺明就是
這種態度,要怎麼跟對方談,大概可以請求多少賠償?上法院會比較有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