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路上發生擦撞後續流程

作者: LinYX (微思念)   2015-05-26 10:39:45
我在5/20早上與人在十字路口(沒紅綠燈/警示燈)發生擦撞
雙方都有行車紀錄器
當時馬上通知警察處理也做了筆錄
但這時發現我的保險5/4就過期了
(因老婆叫我先不要續保 她想換保險公司 然後她又忘了保)
所以後續流程變成要自己跑
明天要去對方維修廠詢問對方車況 ,請問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像是對方的維修費是誰需要先支付 ,待警方判定肇責後再各自補差額?
和解後各自負擔金額是可以私下談或依肇責比例支付?
對方零件損壞換新品的維修金額是否要算上折舊率?
因為第一次遇到事故 ,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回一下 ,TKS~~
作者: wayne0604 (Wayne)   2015-05-26 10:44:00
對方如果有保車體險,他會先回廠修復後由他的保險公司支付並向你代位求償,所以他的保險公司會跟你聯絡,包含維修項目及金額你可以再一起商討,通常這樣你比較弱勢。但如果對方沒保險,你們兩邊自行協調賠償及維修,之後別忘了簽訂合解書就是了如果最後是兩邊談不攏不願合解,那就是上調解委員會,最後就是民事法庭由法官依警方的事故判定結果判決你們各自的責任及賠償對方維修前工單你可以先看,不屬於本次事故的受損或有爭議的修復你要提出異議,最後你同意的工單不代表你要付全額,還是要上法院依各自責任比例攤付,同理,你的車也可以去維修,維修費用一樣最後依比例與對方攤付另外保險公司會等警方報告書出來之後才會跟你進行法律程序,不太會私下跟你說你先賠多少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5-05-26 11:31:00
被老婆害到
作者: niuniucat (扭扭貓)   2015-05-26 12:08:00
保險公司查你沒保險小心被坑 T牌修好幾萬就這樣來的
作者: slams   2015-05-26 13:48:00
原保險公司問一下,若有理賠趕快續保。以前朋友過期3天,發生事故趕快續保,保險公司也賠喔。
作者: UBWOMAN (小月桂)   2015-05-27 15:32:00
一、如果有簽和解書,人、事、時、地、物要寫清楚,例如104年5月20日○時○分,誰駕駛的○○號自小客車,在○○市○○路與○○路口與誰駕駛的○○號自小客車發生車禍,致○○所駕之○○號自小客車車尾受損(文句可視實際情形調整)。二、和解條件至少要記載2點,一是金額(包含誰賠誰多少錢?在什麼時候給?怎麼給?匯款?現金?)二是載明對方(或雙方)之後無論任何情形不可再要求其它賠償,並且拋棄民、刑事之一切法律追訴權,若已提出告訴時應即無條件辦理撤回告訴。三、前面提到的無條件撤回告訴,是怕有人在簽了和解書之後又在六個月內去提起刑事告訴,這種情形常發生在有人受傷的情形,原PO的事實看起來似乎沒有人受傷,但寫上去比較好。四、如果沒有過期很久,是可以照slams的建議問保險公司能不能趕緊續保,有保險公司幫忙,心裡會比較踏實一點。五、祝原PO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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