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車輾壓行人,爭議頗多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5-09-18 15:55: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918/694355#
台北市松江路南京東路附近,發生行人跑步通過斑馬線,被轉彎的
公車撞倒後輾壓的不幸事件。
影片中可以看到行人跑得不慢,以小跑步通過斑馬線。結果在斑馬線
上,被轉彎的公車撞倒。
大家開車通過斑馬線時,有沒有被跑步的人或者衝過來的腳踏車,嚇到的
經驗?
公車司機也一定被嚇到了,他大概不會料想到有人會這樣衝過來。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5-09-18 23:09:00
新聞說行人雙腳骨折無生命危險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5-09-18 21:57:00
台北公車不意外啦為何公車不能裝鷹眼?
作者: meles (海闊天空)   2015-09-18 21:31:00
看不出來有任何爭議,公車司機要負全部過失責任
作者: powei33 (deliver the goods)   2015-09-18 21:24:00
公司可以轉彎衝這麼快,都不用減速嗎?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9-18 20:41:00
這哪有什麼爭議...就司機不長眼而已,那樣都能撞到
作者: gethappiness (得到幸福)   2015-09-18 20:25:00
行人走斑馬線是無敵星星吧 就算闖紅燈 但走在斑馬線上 撞到他就是開車的錯 我記得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餅)   2015-09-18 20:09:00
業務過失傷害給他告下去,折衷司機就是欠懲罰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5-09-18 15:59:00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5-09-18 16:06:00
早上就看到了 比較想知道人怎麼了Y
作者: kenro   2015-09-18 16:07:00
法官用應注意未注意就把你打死了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5-09-18 16:09:00
http://goo.gl/pG6aBx影片 4:30 的地方
作者: sai1268 (....)   2015-09-18 16:11:00
這篇跟1f那個很明顯車子的錯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9-18 16:11:00
1F那個駕駛睡著了吧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9-18 16:12:00
行人+斑馬線 很明顯司機的錯
作者: shuo1010 (涼風有訊)   2015-09-18 16:14:00
在台灣走斑馬線真的要小心車子衝過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9-18 16:26:00
司機自己要檢討吧= =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5-09-18 16:31:00
應該修法關於法官愛用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害死多少害死多少真正守規矩開車的人 哎多打一次害死QQ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18 16:34:00
哇靠 輾過去又卡車底耶 這一定很慘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36:00
過失認定沒什麼問題啊 是民眾認知怎麼都可以不實事求
作者: asukarei (C.C.)   2015-09-18 16:36:00
公車的錯,看不出哪裡有爭議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37:00
明明過失的敘述是全文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為什麼總是有人要少中間的能注意呢 然後可以以訛傳訛好多年好多網站 好多次 然後逆宣導總是無效 XDDDD請參考中華民國刑法第14條。
作者: sai1268 (....)   2015-09-18 16:40:00
不過那句我覺得還是有爭議,太主觀認定了,到底什麼是應注意能注意?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5-09-18 16:41:00
司機一樣要倒大楣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5-09-18 16:42:00
因為媒體總是這樣報導啊 顆顆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2:00
刑法過失的定義不只是適用在交通事件,是定義 過失一個事件當然要先區分是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那就要界定是不是 有過失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5-09-18 16:42:00
真正守規距開車就不會撞到人了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3:00
對阿 就照規矩來啊 有照規舉來 有盡到須注意的義務自然就沒過失啦。但實際上 交通道路規則的 注意事項 大家可能考駕照都懂,也就是實際上路需注意的部分比"通念"要多得多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18 16:44:00
問題出在早期法院對於"能"注意標準過苛 強人所難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5:00
就請交通鑑定出來,由第三方去認可他是否為過失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做最後的適用法律的部分而已。有過失就是有過失,無過失就是無過失。是否有無酒駕 是否有無超速 過行人穿越道是否有盡良善的注意義務 (查看 減速)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9-18 16:47:00
不用太認真...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8:00
能不能很重要,如果是所謂的不能注意,自然無過失那應注意就是本應達到的(守中華民國的各種交通規則)簡述是這樣了。 其餘不強求 只需各位青年好板友,記住是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9-18 16:51:00
這根本沒爭議吧,完全司機的錯阿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51:00
正字記號 真心不騙 不服我不辨了...
作者: flymomo2001   2015-09-18 16:55:00
司機轉彎過斑馬線這速度太快吧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5-09-18 16:58:00
轉彎太兇 就算沒撞到人 車上乘客跌倒撞破頭司機也要負責
作者: voluntery (Taipei single man)   2015-09-18 17:01:00
這人也很有guts,這麼大台公車他都能無視勇往直前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5-09-18 17:01:00
這公車看來就沒怎麼減速
作者: insingW   2015-09-18 17:13:00
自己開車就知道守規矩不搶快,根本不會發生這麼嚴重的事件。
作者: xxoxooxo (電風扇)   2015-09-18 17:15:00
哪有爭議?日本車輛左右轉都會減速或停車確認,反觀鬼島
作者: insingW   2015-09-18 17:15:00
轉彎要踩煞車,不能沒看到人車就甩過去,駕駛要負責任啊
作者: happyalex (單眼皮滴男生)   2015-09-18 17:29:00
行人綠燈 小跑步過斑馬線 有問題嗎?公車本來就死角大轉灣行經斑馬線 還開那麼快幾乎沒減速……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5-09-18 17:42:00
看起來公車跟行人都在搶最後那幾秒綠燈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9-18 17:47:00
腦殘公車駕駛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9-18 17:49:00
行人也不惶多讓
作者: Inar (Inar)   2015-09-18 18:02:00
旁邊有另一台自行車就停住了阿~ 人反而往死角衝~而且那人不知道為什麼到最後一刻才看到公車,原本還在看右邊問題是右邊不會有來車,左邊才會有公車部分我認為他在搶自行車之前右轉,速度也明顯太快了
作者: yu1210yu   2015-09-18 18:22:00
這哪裡有爭議阿...美國日本都會停確認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5-09-18 19:11:00
請問行人過馬路綠燈走斑馬線有什麼爭議?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9-19 03:17:00
轉灣那快是趕著回去大便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9-19 07:40:00
這件根本沒爭議,公車司機腦殘 結案綠燈時行人走斑馬線在法律上就是無敵
作者: SEEDA (喜德)   2015-09-19 08:53:00
司機被嚇到??這是行人穿越道耶,你司機是要嚇到什麼??禮讓行人的觀念沒養成,類似的事就只會不斷發生啦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9-19 09:31:00
燈號變的規則應該要改了
作者: ASG   2015-09-19 11:37:00
轉彎要減速
作者: likeastar ( )   2015-09-19 12:06:00
這非常明顯是司機的錯 太誇張了
作者: terryate (花開花落)   2015-09-19 13:52:00
經過路口本來就要減速路人過馬路本來就是要小跑步有事嗎
作者: cuteyy (cuteyy)   2015-09-19 14:53:00
行人在斑馬線上路權最大,連行人闖紅燈都是
作者: Catlaco (深淵正凝視著你)   2015-09-19 16:20:00
這種駕駛....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9-19 17:50:00
開公車大車都一堆流氓心態 拎北大車沒在怕 反正出事保險會賠 還有一堆低能幫腔 大車死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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