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告訴我們 買車要買的殺一點
黑頭賓士 bmw 改裝車沒人趕叭
如果是神A 稍微開歪一點後車就開始靠北
不過還好你沉住氣
警車可以合法的攔車 然後要你下車隨便找一條開你單
你申訴意義也不大 除非你100%站的住腳罰單才可撤
否則只要10%不對 警察是可以依法開你罰單的
※ 引述《FantasyNova (范特西滷肉)》之銘言:
: 上次有天晚上國三北上,切內線時候往前開一小段,看到紅斑馬走在內線,OK。
: 但我GPS大概是12x km/h(時速錶13x km/h),且我油門一直都還在踩在加速的開度,
: GPS顯示已經是時速13x km/h多。
: 所以就是我離警車是已經距離越來越靠近了 ......大概過幾秒就可以貼屁股 撞它 XD
: 一、我問題就是
: 我到底要不要閃他大燈或者叭警車.."提醒"他後面有車要靠近你了,不加速請切走?
: (我平常真的會叭內車道看不到閃遠光燈的人,滾蛋)
: 二、但當時情況是..有點點欺善怕惡的心態!我沒有對警車做出任何要超車的示意動作
: 我是自己先切到第二個車道,然後放慢速度到110~120出頭。
: 變成我他前我後各開各地狀態(我有注意到不要併排擋路),這時候警車跟我速度
: 差不多。
:
: (也就是說我並沒有保持原本140km/h左右的速度,再超越內車道的警車) Orz
: 三、因為其實
: 1.我滿怕他叫我停車,先開我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 ....(一開始)
: 2.也滿怕擔心他開我超速(高速公路罰單真的很貴,還要記點)
: 最後是相安無事,好像沒發生什麼事情一樣,我走我的,警車走警車的。
: 警察還是開他的內車道(後來是他在下一個交流道快到了才逐漸切出去)
: ※ 引述《alwayswith (always)》之銘言:
: : 抓這一點都不難,去高速公路看看就知道了
: : 很多大貨車超完車一定趕快切出來,不然遇到紅斑馬跟在你屁股幾秒就準備吃紅單了
: : 這種超完車就切出來的開法我也開過,結果我媽說我在蛇行(沒汽車駕照)
: : 我從美國回來的大姨(有美國駕照)說這不是很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