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澳洲NT的Stuart Highway有些路段也是無限速的,其實不是特例。
2. 反正只要吵出『遵守速限重要』還是『內側為超車道』重要就可以了。
=>但這不像憲法、刑法、行政命令三者有絕對的上下層級關係。
結論:在台灣這麼多車的情況下,想超車還是自己努力吧。
不然你看看一般山路的避車彎,有幾個路隊長會乖乖讓你過?
※ 引述《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之銘言:
: 但事實上 無速限高速只有德國
: 也就是說 無速限是特例
: 但飆車派的人都認為 "國外都無速限"
: 先不討論 在內側開到80 90這種鳥速度 這無庸置疑就是龜車 大家都有共識
: 沒有共識的是 在內側開110~119的狀況 和 想要開比較快的狀況
: 或是 國三中和以北內側開90~99的狀況
: 我前面提到 我曾經試著在內側開到150~160閃前面約140的大燈
: 但沒有人理我 這才是問題
: 但是當你開140 遇到個120在你前面你卻又希望他讓開
: 這才是台灣人開車的詬病 就是你比別人慢你嫌別人飆車
: 你比別人快 你又嫌前方太龜 反正不對的都是別人
: 所以解決最好的辦法就是 嚴格抓速限
: 在內側121以上就罰 109以下也罰 用etc抓你平均速度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