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沒有誰對誰錯
單我個人認為是toyota錯
很多人一直執著於速差 死角
其實重點在於轉彎車是否有停下
"停看聽" 因為轉彎車路權是輸的
有停下查看應該不會這麼嚴重
就算有速差 死角
停下慢慢轉 也能清楚分辨
看影片是直接轉
台灣很多人都有這習慣
先卡位先贏 疏不知下一個不要命的
就撞上去
以上 一些心得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3-09 16:37:00肇責和嚴重程度是兩件事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6-03-09 16:38:00找過往案例判決書中,那網頁超慢的
作者:
kevinee ( )
2016-03-09 17:01:00這系列文已經有點像在洗文章了 看法都一樣 換句話說而已
作者:
Inar (Inar)
2016-03-09 17:38:00昨天我有找過最高法院,超速&左轉彎的案例第一頁過失致死的部分,有一個是各50%,其他是左轉為主因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9 17:55:00同意一樓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03-09 19:11:00
怎沒人請你去當法官?T習慣不好/有錯都沒問題 那你怎沒說B的業務像瘋子市區飆100這路口沒撞 下路口大概也要出事了
作者:
orny (射後不理)
2016-03-09 19:22:00那網頁超慢,都不知道是當機還是怎樣。有些文章沒排版,讀起來超痛苦。佩服法律人!
哦,有路權超速撞死人沒關係是吧為什麼不是BMW經過路要滅速慢行啊,你的邏輯對嗎?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03-09 20:38:00所以你也都是市區開200的?
作者: gta1994 2016-03-09 21:52:00
市區開200,誰看到都來不及了
作者:
kalapon (D桃)
2016-03-09 21:58:00今天特地繞一下從T車方向下班,20米乘以2米半的轉彎空間,加上分割島保守有20米是淨空沒有樹只有一根電桿,他還把車頭伸出去,壞習慣加上運氣不好遇到飆車,於是悲劇了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3-09 22:35:00原PO錯的地方是,這是台灣。如果沒死人的話,你說的沒錯
有停下查看應該不會這麼嚴重...同理沒開那麼快應該不會那麼嚴重大家都會犯錯,哪個錯誤比較容易彌補...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