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囉唆,直接上圖
http://i.imgur.com/JXm5M2N.jpg
這什麼意思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吧XD
其實強力取締違停只有短期間有用,如果民眾沒有法治觀念的
話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
更好的方法應該還是要從考照就開始,輔以停車場的設置、增
加大眾運輸的密度、減少搭乘大眾運輸的成本等方面同步執行
,才會有效減少塞車的可能性
為什麼我們常常被幹譙疏於處理違停?
看看以下兩篇新聞:
1:http://goo.gl/oIHT8Q
上了新聞,認真抓了違停之後,於是乎有了下面這篇新聞
2:http://goo.gl/nctzCU
要我們開違停的也是他們,真的開下去幹譙的也是他們,阿是
要我們怎麼做QQ
至於民眾檢舉部分,為了避免惡意檢舉或是有讓違規人抓到漏
洞申訴致免罰的空間,所以在民眾檢舉部分會比較要求採證的
完整度,畢竟車上有沒有人適用的法條就不一樣了(臨停與停
車的差異),當民眾採證的相片沒有明確照到車上無人,卻開
了56條違規停車罰單的時候,我相信有些違規人是會去申訴說
他當時有在車上只是臨停(55條),這樣的申訴理由其實是會
過的,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常常發生,對民眾檢舉的相片
審核通常會比較嚴格
至於警方直接攔查製單,因為不論警方填製的逕舉單(白單)
或是告發單(紅單)都屬於公文書,應該不至於發生亂開單的
情事(否則是偽造公文書),若真的打行政訴訟時,只要警方
能在以證人身份(罰單申訴被告為監理站)出庭時能夠針對違
規情形詳述並且具結(法庭具結造假為偽證罪),那通常法官
是會採信警方證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