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藝人吳怡霈撞傷2女 遭起訴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3-22 15:03:04
從當初李蒨蓉的案子一直到吳怡霈的案子 就可以看到台灣法治教育有多爛
一堆鋪攏拱 損害賠償都用自己爽用喊的 然後一堆白癡 也在說 有道理耶
好像被過失傷害起訴 就要緊張個半天
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過失傷害才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幾乎就是保證易科罰金的
像吳怡霈的案子還被認定符合自首的要件,其實跟傷者談和解只是為了展現有和解的
誠意,看看法院會不會直接給緩刑而已
罪那麼輕 幹麻要怕被起訴
反而是傷者要請求損害賠償 要符合法律這些條件
民法第193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
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
提出擔保。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刑事的部分解決了 那傷者這些部分就慢慢收集單據來告看看吧
你以為到法庭上你還可以在法官面前用喊價的嗎
看過太多這種人了 在法庭上慢慢檢視你的損害單據合理性 就可以跟你玩很久了
等著看最後的判決 一定會跟那些傷者想要的 真的"差距很大"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22 15:07:00
民事賠償是保險出 刑事賠償自已出 等你實際被告就能體會這二種差別在那 有保險會把上法院是最後一步 只有沒保險才會把上法院當第一步走你沒看過實際單據及傷者實際救醫狀況 只憑一方說詞 如何斷定金額是否合理我之前不小心開車撞人 對方無骨折及重大傷勢 但傷到一腳關結位置 行走不便長達數月 她無業 沒上法院沒開調解 我的保險公司賠她二十幾萬我那件對方單據不足十萬 若依一般人來看賠個十萬算天價 但誰願意為了幾萬元 造成自己行走不便數月 洗澡不便 無法出外旅遊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3-22 15:17:00
古大師這種八股文你在訴狀寫就好了,你就不能明確點嗎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22 15:19:00
而吳怡霈做了一件最大錯事 替保險公司講話 賠多賠少是保險公司要出不關你事 別跟記者談民事賠償遇到問題 只提妳有誠意和解及道歉就足已我要是被害人上法院一定調出新聞畫面 哭訴指責吳怡霈利用媒體放話造成被害人身心二次受創等等 以得到加分效果
作者: kimo9823   2016-03-22 15:24:00
這篇合理啊 開600根本太扯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22 15:27:00
還有我那件有單據約6-7萬 保險公司原本走三十萬要賠 別家我不知道 我保那間保險公司會看傷害實際有多影響 單據不是判斷基礎唯一依據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3-22 15:27:00
你那個無業 沒薪資收入所以沒單據, 但可以要求最低基本薪1萬9 賠五個月也要10萬了 無業不代表你可以少賠勞動損失阿你保險公司評估願意賠二十幾萬也是有他的計算, 不是任憑被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6-03-22 15:31:00
撞死人可能都賠不到600吧 XDDD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3-22 15:31:00
害人漫天喊價的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22 15:34:00
無業不是每位都以最低薪資來理賠 用最低薪資要待業者才行其它人視個案來看 我撞的那位是家庭主婦 已長期無業如何提所失利益 而且她提出賠償中也沒有提這一項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3-22 15:39:00
那是你遇到的不明白阿 提出勞懂損失是他的權益, 不懂的就吃虧 就算家庭主婦無業20年 你還是不能忽略他有賺錢的能力最低薪資是最基本的賠償額度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22 15:48:00
沒有家管在家操持另一半怎麼安心賺錢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6-03-22 15:52:00
其實如果索賠600萬合理 保險公司早就賠了好嗎?
作者: zemoka (沒這格人)   2016-03-22 16:02:00
上面還有鍵盤法官耶,我自己有經歷過兩邊閃燈相撞,器官切除,第一次開口就800萬,我也怕的要死,最後賠償才判給加一加70幾萬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3-22 16:09:00
上到法庭都很殘酷阿, 判的絕對比想像中的少 只有在調解委員會階段才有機會噱一筆大的..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22 17:35:00
我之前上法院 前一個民事庭還在打 仔細聽才知道是酒駕+逆向提告被撞車主 後來法官要強烈要求被撞車主要和解 賠酒駕+逆向30萬每件個案案子都不同 若能用同理看待何必上法院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6-03-22 18:35:00
後面機車追撞前方轉彎車,結果前車要賠後車?我還是很難理解,不是前車要跟後車索賠嗎?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6-03-22 19:34:00
回樓上 所以前車要轉彎不需注意囉 出事都後車去死?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3-22 20:22:00
很難理解的話請自覺重考駕照....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6-03-22 21:01:00
那如果大家看到賓士車要轉彎,就去撞賓士車是不是都有理賠??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03-22 21:23:00
保險公司你要他拿1萬出來他都覺得不合理阿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3-22 22:54:00
有理賠,然後呢? 運氣好沒有被證明你是故意的給了你烤漆錢、但你的原漆不見了,甚至烤完還有色差變醜慘一點有拉板金的痕跡、甚至大樑歪了拉正,變成事故車運氣不好對方有後鏡頭、或者被人錄到你未做出應有的反應好一點7:3、衰一點5:5 你修5萬賓士修50萬 五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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