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24號)買了一台小車給我太太代步練車
想說等明年後拿去買新車還可以折抵5萬,這樣算省蠻多的
查詢了一下貨物稅折抵的條件
舊車要持有滿一年才能符合報廢拿5萬的資格
想請教的問題是
因為想說早點買新車,如果是2-3月買新車
(因為買新車的半年內要申請貨物稅,超過半年就喪失資格,
所以往前推算我想大概是2月底3月初的時候)
然後然後8月再報廢舊車,這樣符合貨物稅的資格嗎?
還是舊車一定要持有一年後才能買新車報廢呢?
簡單來說就是舊車持有半年後,先買新車,然後持有滿一年報廢
或是一定要持有滿一年再報廢
不知道第一個方案是不是否可行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