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途中發生了一起事故,事發經過如下
我直行要準備左轉進辦公室,
對向車道剛好有一台汽車跟機車停下來禮讓前方過斑馬線行人
我趁機左轉,但機車在行人通過後直接向前,撞擊了我的右側車頭
現場如附圖https://imgur.com/a/M2Dwn
現場立即報警處理,對方有一點輕微擦傷,有詢問對方有無需要叫救護車就醫,
對方表示不需要,警察到場後又再詢問了一次,也表示不需要。
因為我有保新光的乙式跟第三人,所以我就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警察做完了筆錄跟交付了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後就說可以走了
警察也有提醒對方要修車的話要等我的保險公司確認過後才可以修
事後我也有請業務聯繫保險公司,送了理賠申請書出去。
現在問題來了,想請教各位先進
接下來除了我把我自己的車送回原廠維修外,還有須要處理什麼事情嗎?
對方如果來電詢問後續理賠的事情,是不是就把保險理賠專員的電話給他就好?
因為常在看板,知道牽涉到人員受傷的車禍處理都比較麻煩
所以想知道有什麼更周延的處理方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