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同車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道理在哪裏
後車看到前車要轉彎了就是要減速 不然咧
如果只有一線道旁邊又是路肩
機車根本就不應該騎到那邊去
我也不懂要讓機車的理由哪
機車小是小不代表不用遵守交通規則吧
還要汽車注意後方
如果以原法規94條為什麼是後車讓前車
因為同車道前車本來就沒有注意後車的義務
就算是道路交通安全條例102條第一項第七款
裡面講的應該也是不同車道或是對向車道
況且很多右轉汽車跟直行機車發生事故
一部份是因為機車從後方超越無視右轉燈硬鑽
這種情況根本就是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第94條)
要超車應該要遵守第101條
至於我認為的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僅在不同車道或是對向車道
交通部也做了函示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http://tinyurl.com/j5qjx2k
其中第二項
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
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
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而且也有法官採用這樣的見解
http://tinyurl.com/hkey6t4
在理由六裡
所以同向且同車道沒有轉彎讓直行這件事應該很清楚了吧
只要能證明在慢車道右轉 有打方向燈 轉彎前機車還在後面
應該還是有贏面的
※ 引述《nomomico (ai ai ai)》之銘言:
: 回家的路上(一線道 無機慢車道)
: 剛綠燈後打了右轉燈準備右轉
: 期間有讓了一台直行機車從右側穿越
: 等到沒車之後轉彎 時速約20(轉了快80%)
: 沒想到有一台機車突然撞到右後車門...
: 騎士當場摔車... 當下有立即下去查看
: 結果她的手機螢幕是 寶可夢遊戲中 有當場拍照
: 騎士後來送去急診 (僅膝蓋挫傷流血)
: 也一起做了筆錄
: 但沒有當下和解
: 想請教一下 在責任的部分
: 難道真的因為是轉彎車就是要吞比較多的責任嗎?
: 還是要等初判結果出來再說?
: 有行車記錄器 (僅拍車前 無車後的)
: 但是無法證明當時騎士是因為滑手機而撞上
: 去警局調監視器也因為壞了無法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