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停自家騎樓算違規?車主被7連罰不服 法

作者: oftisa (oo)   2016-11-10 13:48:19
之前有一個人道板橋豪宅大廈的一樓大廳騎腳踏車、吃便當
當初很多人拍手叫好,因為有很多豪宅大樓以開放公共空間的名義換取容積率
也就是可以再多蓋幾層樓,多賣幾戶
但是很多大樓卻不開放公共空間、包含停車場
騎樓的問題是一模一樣的,其實就是讓騎樓變成人行道,但是可以換取容積率
最重要的是騎樓的部分不算在建蔽率裡面,但是騎樓的二樓以上卻多出一大堆空間
所以法官以既成道路的觀念判決根本是錯誤的解讀
雖然還是開罰了,但是錯誤的解讀會讓人產生混淆,以及不滿
並不是豪宅比較高級就拍手叫好,一般房子比較陽春就可以抗議
這兩件事是一模一樣的
※ 引述《Pravda (真理報)》之銘言:
: 車停自家騎樓算違規?車主被7連罰不服 法官這麼說
: 2016-11-10 10:15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 車停自家的騎樓也算違規停車!宜蘭縣林姓車主把自家汽車停在騎樓下,竟被開7張違停
: 罰單,他很不服氣,認為「騎樓地是自家的,有優先使用權,政府不應將人民私有土地之
: 騎樓及走廊,納入交通處罰規範範圍內」,林提起行政訴訟卻敗訴。
: 宜蘭地方法院的主要理由是這個路段的騎樓雖為私有地,但既已成為公眾通行的道路,車
: 輛駕駛人自應遵守,林姓車主還是要被罰,每張罰單要罰900元,共要罰6300元。
: 林姓車主主張,今年3月9日至21日,他將自己所有 1輛自小客車停在自家騎樓下,卻前後
: 被警方開了7張罰單,還有罰單是凌晨3點多開的,十分離譜,他以自家騎樓有所有權及優
: 先使用權,且他已在騎樓留有1.2公尺行人通行空間,並無妨礙通行,而向法院起行政訴
: 訟,聲請撤銷處分。
: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騎樓雖為私有地,但既已成公眾通行的道路,車輛駕駛人自應
: 遵守,騎樓是考量行人需求及巷道路形變化,為免影響行人安全所設置。
: 承審法官表示,在人行道騎樓上停車即屬違法,不得憑主觀認定違規地點為私人財產地點
: ,且已留有行人得以通行空間,而自行決定不予遵守,因此判決駁回林姓車主的行政訴訟
: ,林姓車主還要被罰。
: 林姓車主車停自家騎樓被連開7張違停罰單不服,向宜蘭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訟訴,但遭駁
: 回。記者羅建旺/攝影
: 心得:
: 法官有這樣的判決倒是不意外,比較特別的是通常警方不太會去取締這種車輛停在自家騎
: 樓的情形,而且還是這樣連續性的作為,也許是因為幹道的關係。不然左鄰右舍也都沒有
: 停在自家騎樓?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11-10 14:06:00
不是很明白?你說法規錯誤解讀,所以是法規用錯?
作者: gigigaga28 (明日への勇気を!!)   2016-11-10 14:20:00
我們家那一排還有人用鐵門擋起來,所以這可以檢舉嗎
作者: ChangKai (東華鐵人精神不滅)   2016-11-10 14:30:00
不然人家花這麼多錢買一樓做什麼,那只好全部圍起來?真怪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0 14:30:00
騎樓沒有放寬容積率 有放寬建蔽率是真的...一般來說一樓店面是含騎樓的 但只能開放給人行走使用 所以
作者: xwingxwing (xwing)   2016-11-10 14:31:00
騎樓視同人行道 擋住 占用都能檢舉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0 14:31:00
一些偏遠或沒商機的地方 有些人就會圍起來用了...
作者: Tieylea (A.T.C.G)   2016-11-10 14:43:00
道交處罰條例第三條就把騎樓的定位寫死了 上訴100次還是必輸大法官釋字564號對騎樓的公益性質和私法權利也有明確闡釋 這件案子被判輸沒什麼好爭論的法官也沒有錯誤解讀的問題 法規和釋字就寫死了 用既成道路概念判決也不過是剛好而已 提容積率也拉太遠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0 14:51:00
指公用地役權吧? 那的確是從既成巷道衍生來的法律解釋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11-10 14:53:00
沒做生意買路邊騎樓根本自討苦吃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6-11-10 14:59:00
騎樓是開放空間...被人檢舉就乖乖認命吧
作者: iamyaha (野鶴)   2016-11-10 15:16:00
有的是法定騎樓 雖然是私有地但也只能當騎樓用
作者: asukarei (C.C.)   2016-11-10 15:17:00
現在的建商很多都會把騎樓增建成車庫來賣,而且還會蓋到一般人認不出來那是違建,也比較不容易被檢舉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0 15:18:00
難啦 而且也不是一定要留設騎樓 要看個地方規定(面臨某個寬度以上道路的住宅區 及所有商業區要留設 各地規定不一)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6-11-10 15:19:00
法定騎樓 私設騎樓 門廊 去查一下民國71年才修正退縮騎樓地未建築部份計入法定空地民國71年以前的房子要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作者: louislu22 (小熊軟糖)   2016-11-10 15:32:00
我家附近一堆人把人行道圍起來,停自己的車都沒事了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11-10 16:15:00
機車行停一排機車的 能檢舉嗎?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11-10 16:32:00
就去檢舉啊,成不成功是看警察。
作者: TommyHilfige (阿湯哥v( ̄︶ ̄)y)   2016-11-10 16:34:00
南部一堆騎樓搞得像障礙賽場地 沒有要給人走的意思
作者: sdhpipt   2016-11-10 16:35:00
現在的建商才不敢把騎樓增建成車庫 XD那些都是住戶自己搞的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1-10 17:13:00
敢檢舉都會成案 很簡單的
作者: asukarei (C.C.)   2016-11-10 18:17:00
建商會喔,北部可能比較守法我不清楚,台中這邊很常見但建商很有可能會在合約註明是屋主要求改建之類的,買方不細看合約就很有可能吃虧
作者: xwingxwing (xwing)   2016-11-10 18:49:00
退縮人行道停車 其實很常見
作者: mayfifth ( POINTs )   2016-11-10 19:47:00
騎樓是都市計畫強制留設 供公眾通行使用板橋的案子是建商用設置供公眾使用的空間爭取獎勵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6-11-10 20:22:00
如果是我的話,就去檢舉鄰居路霸吧...要清大家都來清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6-11-10 23:17:00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上,大樓前停車一堆,還有三立電視台大樓也是,叫警察都說私有地,如此類案不會開單。這就是灰色地代
作者: master32   2016-11-11 00:29:00
台灣行人真的很可憐,走路都沒地方走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11-11 09:11:00
之前在台中騎樓一堆停車還督到快碰到底,人根本沒空間過要不是在台中,還真想直接從引擎蓋走過去...
作者: neglect   2016-11-11 11:29:00
花比較多錢買一樓,是暗示有錢就可以非法變合法?如果不是一樓買貴干騎樓違規使用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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