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接到警員電話
小弟的車在停路邊停車格內
但被車禍波及到有損傷
因為當時不在場
聽員警描述及行車紀錄器畫面是 甲(機車)追撞乙車
然後甲再撞到路邊的丙車(我)
乙車沒有損傷 所以甲乙兩邊已合解
後來我們拖到保養廠去估價
因為車廠是說材料行已關閉 所以只能估個大概
看起來就只要換後保桿+含烤 原廠件可能要6K up
然後對方就把我拉走
說那我就給你6K 我們車先開回去簽合解(?)
但我覺得還是要等真正報價出來比較好
所以我提議是留車在保養廠等報價出來再合解
但對方開始反應說要等下週的話 就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可能會拖比較久(?)
所以對方又再提出一次 先給我們6K和解
但此時車廠老板是說
"6K是大概值 萬一實際估出來更多你要人家自己貼嗎"
對方聽到就惦惦了
所以後續就是留車待報價
想問一下
1.我這樣處理有問題嗎
2.其實後保桿整支含烤報6K比我像中的貴 這是合理價嗎
而且車廠居然說還可能更高..
3.對方的保險公司是新安 有保機車的第三人和車體等
後續賠償等效率OK嗎
4.估價完後我要等對方同意才會出款修嗎?
所以如果他們一直不同意 我就要先墊或等他們?
第一次遇到車禍
麻煩各位解惑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