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116900 (阿鴻)》之銘言:
: 如提
: 如果告示牌標示
: 週一至週五
: 9點至下午5點
: 為卸貨停車
: 其餘時間依道路規定收費
: 這樣國定假日是算一般停車格嗎
: 謝謝
之前還有一篇黃線停車的討論,但好像刪文了,所以在這邊一起回應
黃線部分: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
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
之道路得標繪於道路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
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10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禁止停車」標字,30公分正方,每字間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
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
牌標示之。
說明:有劃設黃線路段,除非現場另外設有標誌告知開放停車時間,否則禁止停車時間均
為07時至20時,有設置標誌規定開放停車時間的路段,則以標誌載明開放時間為準。
標誌有效範圍,除了標誌上另外有說明之外,基本上以一整個路段為準。
再來就是卸貨停車格:
我找不到有直接規定卸貨停車格的停放規則的法律,但有找到以下相關的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一項15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
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所以卸貨停車格應該是由這條授權各縣市交通管理單位依照道路停車格實際使用狀況
設置,停放時間及限制以現場設立的標誌及附牌規定時間為準。
附牌如果未註明國定假日或一般例假日的話,那就不論平日假日一體適用。如果現場卸貨
停車格未設立附牌的話,則不建議一般自小客車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