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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2017年02月07日16:34
上高速公路,最怕遇到小烏龜!國道公路警察局上月攔查一輛時速僅77公里,卻持續占用
內側車道的白色小轎車,女駕駛下車後解釋「我要慢慢加速啊」,還喊冤「我的車開不快
我也沒辦法」,警員見狀當場機會教育,告知對方「我不是罰妳慢,而是罰妳在內線,開
慢沒有關係,但是不要占用內線。」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在臉書公布警員攔查影片,呼籲民眾「改善慢速車占用
內車道」的錯誤觀念,從影片看來,警員當時測得內側車道白車時速僅77公里後,立即驅
車攔查,女駕駛下車後自稱時速100公里,但遭警員戳破,女子又稱「我要慢慢加速啊」
警員立刻告誡「妳不要慢慢加速,妳不能占用內線。」
警員也告知女駕駛,內線是超車道,用路人若不變換車道,要持續行駛,最好能行駛中線
,而且測速當下,女子前方並無其他車輛,不應開這麼慢。
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1.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新臺幣3,000元。
2.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新臺幣5,000元。
3.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新臺幣
6,000元。
心得/說明:
還慢慢加速哩 都已經回堵了 還在內線開這麼慢 罰越多越好
在高速公路開 最怕這種自以為是的慢車 覺得開不快 就不要開在快車道
還只有77公里 真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