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速公路車禍拖吊被坑了,怎麼辦?

作者: minsk (啥...)   2017-03-05 09:43:50
原文述刪~
看完討論串還是有些疑問
1.如果發生這類車禍導致車子無法再行駛,這樣警察到現場後應該會直接執行強排,
車子是會直接拖去執行筆錄的地點嗎?
若事故現場已經有拍照,車子可以直接拖去維修廠嗎?
2.所謂1500元/10公里,之後50元/1公里是包含拖至筆錄地點這段路程嗎?
有國道或非國道之分嗎?
3.如果至筆錄地點超過10公里,可以請小蜜蜂先拖至路肩,
再請信用卡道路救援拖吊車來拖嗎?
4.從做筆錄的地方再拖去維修廠,可以用信用卡的道路救援服務嗎?
但此服務好像是針對事故地點開始服務,所以這一點大家通常是如何處理?
謝謝!!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7-03-05 13:13:00
是啊,到底把車子移到路肩,算不算已經完成了強制排除,這個倒也很納悶。如果移往路肩算是排除完畢,那就好辦多了。到了路肩之後,就可以自己打電話找指定的拖車了。所以要看強制排除的定義是否在於"拖離道路、拖離幹道"即算,還是說得拖離到"指定地點"才算強排?這個我也是很納悶@@
作者: minsk (啥...)   2017-03-05 23:22:00
因為依法有兩小時停放路肩的權益,所以不知道跟強制排除有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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