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你告也告不贏, 曾經有新聞報民眾驗完車上高速公路被警察攔下開罰單, 理由
胎紋不足, 打訴訟法官說民眾離開驗車廠了,誰知道車子有沒有動手腳,民眾敗訴。(車
主驗過車自己diy換爛胎上路?)
同理今天車主離開現代保養廠了誰知道,人家故意酸說有沒有被動手腳?(車主自己把車搞
壞來害自己?不就跟古金水案有87%相同?)
甚至車廠法務如果提出告訴,車主搞不好還要吃加重誹謗罪, 而且萬一遇到黑心的檢察
官做業績叫你認罪緩起訴, 人生豈不是對這個社會憤憤不平?
這就是鬼島的法律!
基本維修可以自己來,給人保養時要盯著車, 然後老話一句車子是修壞的,不是開壞的
, 沒事油電水,檢查就好不要常換油, 連德國人的油也不會這麼頻繁的更換, 車子不
是紙糊的。
不過車主講的應該是真的, 但鬼島有很多黑心律師跟欺小怕大的司法人員...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