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調解索賠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7-03-24 15:45:34
※ 引述《PTT88 (天然呆)》之銘言:
: 肇事比不確定 無紅綠燈 無畫線任何線
: 然後我媽十字路口與對方擦撞
: 我媽機車 對方長箱型車
: 我媽受傷救護車送到醫院
: 對方當下做筆錄 好像沒受傷
: 這樣是否只有我方調解失敗才能提出過失傷害?(比較有籌碼談合解?)
: 對方車小凹 不明顯
: 對方有保險人員到機車店看
: 明天要到鄉鎮調解
: 對方沒買任何禮盒只有當天出事在醫院解釋經過而已 口頭說會負責
: 請問我媽說好來好去就好
: 這是我列的索賠表
: 第三項往來門診 都是我開車載家母看診 網路爬文 好像提供門診掛號跟日期
: 然後里程比照計程車計算即可?
: 還有一點 精神賠償 我想些總損失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寫1萬不知對方保險會不會賠?
: 車禍快滿半年了
: http://i.imgur.com/hSRow9y.jpg
一樣分享經驗
車禍只要不確定過失比例(反正只要對方有錯 幾%不重要)
而你這邊受傷
基本上過失傷害一定告的成
通常判決就是拘役可以易科罰金
大概會在3-4萬上下 對方加上跑法院損失大概5萬左右
也就是說啥都不算 這邊4-5萬就是基本價.....(當然你全責的不再此限)
大學時候跟車子擦撞學到的
當時錯誤比跟金額談不攏 直接拜託親戚律師幫忙談和解
我直行機車撞到對方轉彎車 對方車殼凹一塊 我腳掰咖兩個禮拜
本來說要我賠一半3萬塊 最後一毛都不用 外帶三四個禮盒
我傻眼 原來台灣法律超保護受傷方
很惡劣對吧
所以跟機車擦撞
花個500掛急診說車禍嚇到踩剎車導致腳折到扭到
(這也是朋友教的)
起碼可以保留跟對方互告傷害的機會
雖然很浪費醫療資源...
你總不能保證出意外對方都是好談的 (好吧看起來原PO超好談)
至於原PO情況
我認為看態度啦
對方很阿莎力態度又OK
息事寧人很方便
如果對方很機掰
或是很心機 硬想拖過半年
直接告下去比較實在
直接給期限 最好能在五個月內談完和解
超過馬上遞狀吧
(幫朋友處理過)
作者: clidelee (小徳)   2017-03-24 16:17:00
其實找律師問 如果受傷嚴重 最好找律師處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24 16:21:00
看不懂,對方本來要你賠一半後來不用,還送你3~4個禮盒,臺灣法律超保護受傷方,很惡劣吧=>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是覺得免賠,你覺得有賺到的感覺?還是你原先被凹索賠3萬元覺得很嘔?
作者: SSSONIC (...)   2017-03-24 16:32:00
對方是看到有律師出面不好搞才放下身段吧
作者: arains (KATO TADANO)   2017-03-24 19:09:00
轉彎車本來就要禮讓直行車不是嗎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17-03-24 20:08:00
我如果遇到對方這樣玩,看當時有沒有閒,有閒就陪你玩,到時寧願交罰金法院也不多給對方3萬,當然沒閒就乖乖吞了。
作者: ihateu (蒼)   2017-03-24 22:03:00
對方本來責任就比較大,只是想虎你學生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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