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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闖逆向公車道 被撞死
美教授殞命路口 兩月後又一起
【吳珮如、陳思豪╱台北報導】逆向公車道又害命!北市七十多歲的黃姓老翁,
去年九月穿越仁愛路和復興南路口,沒注意仁愛路有逆向行駛的公車專用道,
遭疾駛而過的亞聯客運撞死,台北地檢署認定駕駛蔡建宏未注意車前狀況,
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這是繼美國教授布里吉曼被公車撞死後,
近期第二起行人在逆向公車專用道喪命的案例。
寬約五十公尺的仁愛路,有七個東往西車道,另有一西往東公車專用道。
去年七月十日知名美國教授布里吉曼從福華飯店外出,闖紅燈穿越仁愛路斑馬線時,
在公車專用道被逆向公車撞死,事後司機與教授家人和解,才獲緩起訴。
未注意車前狀況
時隔兩個月後,去年九月十二日黃姓老翁也在同路口闖紅燈穿越馬路,
老翁不斷往右看確認來車,不料走到公車專用道時,竟被亞聯客運從左撞飛,
送醫不治。肇事駕駛蔡建宏(五十二歲)辯稱,老翁突然闖紅燈過馬路,
他反應不及才會撞上,但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認為,老翁過馬路到一半才被撞,
認為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未減速才肇事。
客運駕駛遭起訴
檢方考量,路口監視器拍到老翁行動緩慢且是走到一半才被撞,
認為駕駛行經路口未減速、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且雙方和解不成,
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駕駛。
亞聯客運昨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回應。據了解蔡姓駕駛仍在職,
但因病請假中。昨聯繫不上死者家屬,不知回應。
律師鄭光婷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規定,
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且行人穿越斑馬線時有絕對路權,
即便行人違規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駕駛仍可能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或禮讓行人而有刑責;
至於民事賠償,通常會依雙方過失比例,分配賠償金額。
已劃「望左」標字
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僅仁愛、信義兩路段有逆向公車道,考量民眾需求與便利性,
暫無撤掉打算,三月底已在仁愛復興南路口與仁愛大安路口,
劃設中英文「望左」與「望右」標字,提醒行人注意左右來車,
會視試辦成效擴大到其他路口。另肇事路段分隔島有大王椰子樹
,易遮蔽視線,未來擬將公車站移至靠近路口處,讓行人清楚看到公車。
北市最常肇事5大路口
●中華路與忠孝西路口
肇事件數:111
受傷人數:70
●仁愛路與敦化南路口
肇事件數:104
受傷人數:9
●忠孝東路與基隆路口
肇事件數:67
受傷人數:33
●中山北路與市民大道口
肇事件數:64
受傷人數:70
●信義路與基隆路口
肇事件數:60
受傷人數:40
註:表為去年統計數字,包括車撞車、車撞人合併統計,死亡人數皆為0。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