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ronirs (Caruru)
2017-05-31 12:25:55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31/37668015/
https://goo.gl/5DVTt5
翁闖逆向公車道 被撞死
美教授殞命路口 兩月後又一起
【吳珮如、陳思豪╱台北報導】逆向公車道又害命!北市七十多歲的黃姓老翁,
去年九月穿越仁愛路和復興南路口,沒注意仁愛路有逆向行駛的公車專用道,
遭疾駛而過的亞聯客運撞死,台北地檢署認定駕駛蔡建宏未注意車前狀況,
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這是繼美國教授布里吉曼被公車撞死後,
近期第二起行人在逆向公車專用道喪命的案例。
寬約五十公尺的仁愛路,有七個東往西車道,另有一西往東公車專用道。
去年七月十日知名美國教授布里吉曼從福華飯店外出,闖紅燈穿越仁愛路斑馬線時,
在公車專用道被逆向公車撞死,事後司機與教授家人和解,才獲緩起訴。
未注意車前狀況
時隔兩個月後,去年九月十二日黃姓老翁也在同路口闖紅燈穿越馬路,
老翁不斷往右看確認來車,不料走到公車專用道時,竟被亞聯客運從左撞飛,
送醫不治。肇事駕駛蔡建宏(五十二歲)辯稱,老翁突然闖紅燈過馬路,
他反應不及才會撞上,但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認為,老翁過馬路到一半才被撞,
認為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未減速才肇事。
客運駕駛遭起訴
檢方考量,路口監視器拍到老翁行動緩慢且是走到一半才被撞,
認為駕駛行經路口未減速、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且雙方和解不成,
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駕駛。
亞聯客運昨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回應。據了解蔡姓駕駛仍在職,
但因病請假中。昨聯繫不上死者家屬,不知回應。
律師鄭光婷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規定,
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且行人穿越斑馬線時有絕對路權,
即便行人違規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駕駛仍可能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或禮讓行人而有刑責;
至於民事賠償,通常會依雙方過失比例,分配賠償金額。
已劃「望左」標字
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僅仁愛、信義兩路段有逆向公車道,考量民眾需求與便利性,
暫無撤掉打算,三月底已在仁愛復興南路口與仁愛大安路口,
劃設中英文「望左」與「望右」標字,提醒行人注意左右來車,
會視試辦成效擴大到其他路口。另肇事路段分隔島有大王椰子樹
,易遮蔽視線,未來擬將公車站移至靠近路口處,讓行人清楚看到公車。
北市最常肇事5大路口
●中華路與忠孝西路口
肇事件數:111
受傷人數:70
●仁愛路與敦化南路口
肇事件數:104
受傷人數:9
●忠孝東路與基隆路口
肇事件數:67
受傷人數:33
●中山北路與市民大道口
肇事件數:64
受傷人數:70
●信義路與基隆路口
肇事件數:60
受傷人數:40
註:表為去年統計數字,包括車撞車、車撞人合併統計,死亡人數皆為0。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局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5-31 12:28:00斑馬線無敵 舉世皆然 不高興去平行世界
作者:
Azabulu (Aza)
2017-05-31 12:29:00司機超衰 鬼島交通法規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7-05-31 12:32:00幫司機QQ
就是無敵阿 前陣子去日本 站在斑馬線旁看手機,過來一台車直接熄火關大燈
作者: o760823 (鋒) 2017-05-31 12:46:00
斑馬線無敵
作者:
crh613 (crh)
2017-05-31 12:49:00這麼大的路口對長者來說是比較不方便,日本在大路口都是空橋或是地下道吧,連斑馬線也沒畫,只是台灣蓋可能沒人要走吧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05-31 12:52:00順便告個國賠不知道會不會成功?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7-05-31 12:54:00逆向專用道設計不直覺 非本地人很容易漏看
行人路權最大本來就是正常的,難道你要法律規定碰到闖紅燈的行人直接撞下去不用怕??
不要看到違規就高潮 所以反過來說鄉民邏輯認為只要綠燈道路上有人就算遠遠就看到也可以直接把他撞死嗎
鬼島法律,鼓勵行人闖紅燈,反正不要命最大以後自殺賺保費給家人多一招,讚
開車本來就有義務去注意前方 法規也規定的清清楚楚 行經路口本來就應該多注意多看 這是過失比例問題 法院也沒有說老翁完全沒過失阿f大喜歡這樣偏激可以自己去試試阿
f大嘴巴說法律鼓勵某行為,但是自己還是不會去做的這樣不知何來鼓勵的幻想
作者: SLK350 2017-05-31 13:27:00
八線到中藏一線反向,除非當地人不然很難發現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7-05-31 13:31:00望左望右這是學香港的誒,笑死
作者:
tmen520 (è½ä½ 在喇å)
2017-05-31 13:33:00恭喜自殺成功 走得輕鬆無痛苦
作者:
howow (阿里山場堪生變)
2017-05-31 13:53:00家屬發財了,而且不用養老人超爽
作者:
knowhile (給你滿滿的大~平~台~)
2017-05-31 13:57:00老了沒買保險也沒關係 出去給車撞 家屬一樣爽賺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7-05-31 14:10:00行人路權最大?!若這樣在鐵路平交道也可以畫斑馬線讓行人也能在平交道上擁有絕對路權了~那為何政府不敢在平交道上畫斑馬線?!想想為啥吧~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7-05-31 14:19:00公司沒出來坦喔。幹
作者:
siriusc (ggggg)
2017-05-31 14:41:00所以平交道上就是沒有斑馬線阿 這邏輯真神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5-31 14:45:00
□ (推文已被刪除) [siriusc]
平交道是B型路權,有優先通行權,不知道誰邏輯比較神
作者:
mmm9995 (3m39)
2017-05-31 15:18:00全世界的斑馬線都一樣
鄉民邏輯很簡單阿 誰違規誰就該死 所以下次路上遠遠看到有人在路中間而且發現是自己的仇人 就加速衝過去把他撞死 反正他違規在先
作者:
vatog (...)
2017-05-31 15:35:00都走到一半了 明顯司機有錯啊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31 15:53:00說行人闖紅燈的,駕照都是雞腿換的.去查一下交通規則吧
作者: YJM1106 (YM) 2017-05-31 16:01:00
因為行人很脆弱,與其他載具發生任何碰撞都會受傷的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05-31 16:23:00這種開車不看路在睡覺的抓去關一關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7-05-31 16:31:00規則就是斑馬線無敵啊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5-31 16:59:00某d才神邏輯 讚讚
作者:
trex995 (Trex)
2017-05-31 17:04:00別扯台灣,全世界都是路人最大
作者:
wtf426 (Ayn)
2017-05-31 17:44:00這家屬真幸運 少了負擔多了賺頭
八掛版有目擊者 如果是真的如他所說 那司機真的很雖洨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7-05-31 18:04:00全世界都是路人最大 只有台灣是路人最小最該死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7-05-31 18:06:00老實說我覺得有點混為一談了,路權是影響肇事責任比率,有沒有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則純看駕駛是不是有過失,如果今天是一個年輕人突然闖紅燈衝出來,駕駛完全沒法注意到或沒時間反應,就沒有過失致死的問題。同樣的,今天如果換成一台機車或一台車,其他條件不變,一樣也是過失致死
作者: heptachord 2017-05-31 19:36:00
幫司機QQ
N年前我也在復興南路遇過內線逆向腳踏車伯,該不會是同一個…
作者:
hcrcool (HCR)
2017-05-31 22:04:00幫司機QQ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7-05-31 22:18:00故意撞死違規在先的行人當然會有刑責 因為那是「故意」 但若用這種帝王條款來給違規的行人有這種特權難保行車駕駛人會因為不敢觸犯這種帝王條款而閃躲違規行人以致發生規模更大更慘烈的危害 而且違規的行人還可以拍拍屁股對出事的駕駛人大笑的離開還不會吃上肇事逃逸的刑責唷~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7-05-31 23:28:00華國人開車就最大啦 wwww
d某連酸都看不懂喔? 愛秀下限秀成這樣也是令人廠廠誰被鼓勵還需要解釋嗎,用點腦子不難啦 真的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7-06-01 09:37:00扯什麼鬼島,智障嗎? 全世界都是行人路權最大。不爽他媽的可以搬到火星去開車。
作者: birdhaha (..) 2017-06-01 17:11:00
鬼島
作者:
OR (操盤要在早餐後)
2017-06-01 23:18:00幫司機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