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年因為轉換工作性質,幾乎每天需要開車上班,
因家裡只有一台車,所以被我開去上班後導致家裡沒車可用,媽媽表示很不方便....
老爸老媽跟其他長輩閒聊(抱怨)此事時,我小叔跳出說他最近買了台新的二手中古車,
所以小叔很阿莎力的將原本他舊的那台2000年的A4就直接免費過戶給我了,
原本應是皆大歡喜的結局,但開了一陣子後發現車子有些狀況,
舉凡車殼脫皮,安全氣囊及ABS的警示燈都亮了,一些內裝零件有問題等等,
最重點是變速箱的狀況,起步會停頓一下再衝出去,以及不意外的很耗油.....
評估上述狀況後,感覺要維修的話應該會非常不合經濟效益,所以有買新車的念頭,
因幾乎每周末都會台中-台北往返,實在很擔心這樣的車況會出事情,因此想儘早牽新車。
想請教的是,舊車的過戶日期是今年的6/30,
假如我明年2月先買新車,然後等到7月再將舊車報廢,
這樣有符合舊換新領5萬補助的資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