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為速度越快越危險
以我在路上看到的車禍,通常都是發生在路口,或是變換車道,為什麼?
以市區道路而言,很多駕駛明明前面就超空卻都慢慢開,變換車道不早點打燈,到路口才
慢慢靠右,導致相鄰車輛搞不清楚你的動向。或是從路邊要切入車道的時候也不管主線有
沒有車,他就是慢慢出來反正心想其他車會讓,造成主線的車輛急煞而容易造成追撞……
我個人的開車習慣:
路邊切入車道:確認無車輛或是來車距離至少500公尺以上,用最短的時間切入,並且盡
快跟上前車速度,這樣後面來車雖然遠遠知道我要匯入,他有充分的時間反應判斷而不用
踩煞車。
==>迴轉的道理同上。
高速公路行駛時,如果定速100,一定開在最外側。
這時我會選擇一台看起來不會有掉落物的大車跟他後面,切記千萬不要在大車前面,因為
跟在後面一定比在前面安全,緊急情況不能保證大車煞得住。
如果要超車或高速行駛的時候,一定從左側(中線或內線),超完後回原車道。
千萬千萬不要跟臨車並排行駛,因為並排是100%的盲點區,變換車道前根本看不到對方。
喇叭跟超車燈不要捨不得用
尤其在市區通過路口的時候,對向要左轉或迴轉的車子蠢蠢欲動時,大燈跟喇叭給他催下
去,明確告知對方:林北直行車路權大,強烈表達你直行的企圖心
這種路口的車禍往往是雙方“不明確”的動向,直行車微減速,迴轉車慢慢ㄊㄨ出來,等
到達甜蜜點的時候,直行車減速不及,後面就會追撞了。
所以道路行駛一個原則,禁止曖昧不明,禁止要快不快的,跟上前車速度,轉彎或換車道
及早打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