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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違規狂飆車輛很「兇悍」,高公局分析9、10月國道嚴重超速,時速達170公里以上(
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有多達31部車,且平均車速竟高達207公里,時速超過240公里的就
多達4輛車,最高速是達247公里。
高公局是透過大數據分析,利用高速公路兩個門架間距離,及每輛車通過的時間去比對換
算行車速度,發現嚴重超速有31輛車,但比對這些違規車輛是否有遭到員警取締開罰,實
際只有14部,開單比例只有約45%。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利用這大數據分析,並不能
夠作為開罰依據,但是顯示很多嚴重超速的漏網之魚,會將相關嚴重超速的路段、時段提
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後續勤務安排參考。高公局分析較易發生飆車的路段包括國道
三號大甲到苑裡路段、竹林到關西路段及國一五楊高架段,時間則是以深夜時段為主。高
公局說,超速60公里以上者,將可處2萬4000元罰鍰,並吊銷牌照3個月,呼籲民眾遵照速
限行駛。針對高公局公布9、10月國道嚴重違規,部分車主超速時速動輒超過240公里、甚
至最高達247公里,《車主》雜誌總編輯蔡崑成表示,能將愛車飆到該等時速,除了頂級
超跑,一般最大馬力能達4、5百匹以上的性能車款都能輕鬆達成,如賓士AMG系列。蔡崑
成說,一般車款最大馬力如約200匹,最高時速約莫在2百出頭公里,再超出就有點吃力,
要達到時速250公里等級,約需要3百到4百、甚至5百匹馬力以上,像是賓士 AMG、BMW M
系列等性能導向車款,能輕鬆超過上述速度;不過,上述德系車廠其實都有透過電子限速
「封印」,限制車輛最高時速只能在250公里,因此如果飆到上述247公里就已接近設定極
限,除非私下改行車電腦晶片,才能超過該速度。蔡崑成表示,這些性能車款車主在台灣
平常路況及速限限制下,不若像德國無速限高速公路一般,得以展現完整性能,才會造成
部分車主趁著深夜車少在國道偷試車,能買得起上述動輒四、五百萬元以上等級性能車族
群也多半不怕被拍開罰;不過,在國道以如此高速度行駛,仍非常危險,尤其夜間視線不
佳,反應時間也減少,呼籲車主仍要遵守交通規則。(洪敏隆、朱正庭/台北報導)
心得/說明:
還好我榜上無名,不過是9 10月份的,希望11月不要統計…有問過友人不貼etag一樣會收
費,看來遠通的高速攝影機跟車牌辨識很厲害…話說前陣子有說高速公路固定桿最高只能
拍到245左右,如果再高就拍不到了,那不貼etag的超過250是不是也辨識不到車牌啊…我
才不相信最高才247…
抱歉沒看到前面已經有人貼過了…煩請版主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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