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撞人查看竟再輾過死者逃逸 賓士男遭收押

作者: qsc753 (海盜船長)   2017-12-12 18:49:18
原文連結: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81008
原文內容: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昨(11)日傍晚江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台中市東區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時,撞上路邊施工2名工人,還輾過其中一人致死,肇事後倉皇逃逸,甚至在逮捕後還不言不慚「是過失又不是故意」,今下午檢察官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表示,江男下車查看後還開車輾過陳男身體,將研究是否構成殺人罪嫌。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江姓嫌犯(54歲)涉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的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等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事實,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未禁止接見通信。
據警方調查,江男昨天飲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中市東區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時,撞上路邊正在施工的2名工人,更直接輾過陳姓工人身體,路人驚呼並拍打車窗要他停車,他停車查看一下,又上車猛加油門逃逸,路人看不下去,追逐圍捕這名醉漢,他又在另一路口肇事,撞及機車,員警與路人圍捕他時,他還反嗆「打我啊!」,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愧疚之心,引起公憤;江男遭逮捕到派出所後,應該比較清醒了,遂為自己辯解稱,「我是過失,又不是故意的」,警方依公共危險移送偵辦。
據目擊者說,江男撞上兩工人後,陳姓工人身體壓在車底下,路人趕緊拍打車窗要他停車,他雖停車並下車查看,突然又跑回車內,不顧陳男身體困在賓士車下,猛加油門輾壓後逃逸,陳男到醫院前已死亡。
葉姓機車騎士見狀,加催油門追上去,見江嫌在自由路與南京東路口再度肇事,被前方車輛擋住動彈不得,東區分駐所員警立即上前圍捕,江嫌就是此時直嗆警方「打我啊!」,事後酒測呼氣數值高達1.15毫克。
被江嫌撞擊僥倖活下來的吳姓工人仍住院觀察中。江嫌在東區所內,一再喃喃地說,「我是過失,又不是故意的」。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心得/說明:
又是台中/賓士/酒駕
這真的太扯了竟然用了大貨車民間傳說然後逃逸再撞
完全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除了鞭刑,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下午有看到影片,手機版一時找不到,晚點找到再補上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7-12-12 18:59:00
死刑啦幹
作者: stockton19 (搖滾的重量)   2017-12-12 19:10:00
有錢不怕 錢掏出來明天繼續喝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7-12-12 19:12:00
重機這種素質還想上高速公路等一百年啦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12-12 19:13:00
連政府官員都在酒駕了,怎麼可能會修法砸自己腳?
作者: z85917131 (z85917131)   2017-12-12 19:20:00
政府:當做功德啦!
作者: k7202001   2017-12-12 19:23:00
有錢應該死不了
作者: jackie0414 (哇哈哈)   2017-12-12 19:28:00
垃圾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7-12-12 19:37:00
台灣為何還不嚴懲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12-12 19:38:00
雙B不意外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7-12-12 19:40:00
法官:有悔意,重判易科罰金
作者: ArroyoChou   2017-12-12 19:50:00
查看後再輾過人,以公共危險致人於死來辦也太輕了吧…
作者: wctoymr (o0檢察官0o)   2017-12-12 20:27:00
鞭完死刑
作者: xict99328 (xict99328)   2017-12-12 20:31:00
昨天回去的時候有看到,不過只有看到兩個人在地上,原本想說怎麼了沒想到發生這麼嚴重的事…
作者: takaoila (蝙蝠飛飛飛)   2017-12-12 20:41:00
某安德生要不要改名安__生?
作者: harrytuu (藍色風暴)   2017-12-12 20:46:00
每天都有酒駕事故 唉
作者: ununnihao (安安你好)   2017-12-12 20:47:00
幹真的扯
作者: yjchiou (jack)   2017-12-12 20:48:00
還好有喝酒 就算是故意也算過失啦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12-12 20:51:00
立委一堆愛喝的 沒久會死最後那台水藍有夠衰 明明就停了還硬要上一下才爽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7-12-12 20:56:00
新聞說這個之前才酒駕被關假釋出來 機歪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7-12-12 21:07:00
為什麼用公共危險,下車看過又輾過應該要用殺人罪偵辦啊!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7-12-12 21:38:00
已經下車看到人在車下還上車輾過去,這根本故意殺人
作者: zaiter (zaiter)   2017-12-12 21:41:00
開賓士都是垃圾 這點是不會變的
作者: mxr   2017-12-12 21:44:00
中南部垃圾真多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7-12-12 21:55:00
廢物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17-12-12 22:04:00
酒駕的人都去死啦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2-12 22:14:00
人渣
作者: hayashi0728 (Eason)   2017-12-12 22:17:00
死刑
作者: atrix (班班)   2017-12-12 22:37:00
人渣
作者: coox (小褲)   2017-12-12 22:47:00
這真的惡劣過頭了
作者: roy0710 (綽號暱稱)   2017-12-12 22:50:00
立委正事不做做一堆屁事 該修的法不修
作者: s0991192568 (竹取飛翔)   2017-12-12 22:50:00
不要緊不要緊,台灣的恐龍法官會給他好棒棒的緩刑然後再以一種:他喝醉不是故意的感覺,大概兩年左右就又會出來害人了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12-12 22:53:00
知道車輪下有人 在上車輾過去 第二次是蓄意殺人
作者: daniel82719 (Andrew0719)   2017-12-12 23:03:00
真的人渣......還裝死
作者: bobo0307 (淺井長政)   2017-12-12 23:24:00
新聞有看到影片 他媽的下車看完回去輾 其他人叫他停車繼續衝
作者: marco790818 (mar)   2017-12-12 23:43:00
標題的...可以自行填充嗎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7-12-12 23:50:00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法官應該會相信他
作者: crazydj (萍水相逢~..~)   2017-12-13 08:11:00
要立委修酒駕等於要他們拿刀自殘,怎麼可能修
作者: Ahao   2017-12-13 08:22:00
殺人其實應該償命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7-12-13 11:20:00
重罰酒駕這種簡單的正義政府當作沒看到!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7-12-13 12:25:00
直接死刑吧 這樣跟殺人有甚麼不一樣嗎?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7-12-13 13:16:00
罰他也被碾一遍就好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7-12-13 14:19:00
台灣法官超NICE連外國人都不敢相信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7-12-13 18:31:00
機歪法官這次停車才壓過去不能再掰無犯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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