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撞後的無奈

作者: gfd225588 (Iron)   2018-01-08 09:18:19
啊....我沒想到這篇還會被額外開出來講
g大您講的部分其實我有考量到
當然對我初期的定義來說是希望對方能夠處理車子、拖車費
畢竟車子是對方撞的再怎樣也不可能是我自己要負責吧
後來我當然也尋求我的保險公司、看了相關法條
首先針對我自身保險,因為車齡關係所以有些保險是無法承保的
另外我也考慮過代位求償跟其他部分
代位求償我保險公司告知我我的情況可能較不符合條件,所以沒辦法
另外其他我個人是有保代步費用跟耽誤行程費用還有故事超額保險
代步費跟耽誤行程費用理論上我看起來是絕對可以理賠超過這個拖車費
事故超額保險的部份因為目前初步判定應是對方責任,所以我也不必出險賠對方
你問我氣不氣?我當然氣
試問今天大家都希望心平氣和簡單處理,誰能接受對方出爾反爾送你三字經
我也考慮過修車的部分會由折舊等等
我也很清楚知道可以面對保險公司我當然面對保險公司,畢竟你我都不想囉唆
但是面對對方這樣的態度說真的我實在很無法接受也對人心感到心寒
我也必須強調,我要將車子從高雄拖到台中我是經過對方同意我才這樣做的
如果對方當下堅持要我在附近的原廠處理不然不會負責,我當然也會選當地啊
目前我考量的作法如下
1. 我在跟對方保險公司商談看看能不能把拖車費讓車廠代收再退款給我
2. 我會評估一下如果真的去鑑定車輛事故折損和將目前車輛恢復原狀的折舊、代步
費用、其他損失比例,如果算起來不划算我想我最差就是自己吞
3. 當然這樣做很意氣用事,但若我自己承擔不必要的費用,我不會再做任何追討,
但我想我也會為這位選手公開好好加油祝他一凡風順,讓大家知道原來發生車禍
需要注意這麼多的小地方,還有原來即使是未來可能的公眾人物也會這樣唬爛你
和就必須承擔對方家長這樣的辱罵,面對這樣的人我不支持他我還要支持誰??
(當然我不會蠢到沒事被對方吉)
最後,謝謝大家給我很多意見,經過一天多我確實得到很多有用的資訊,也許真相很
無法令人心滿意足,但至少我知道我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不管這件事情讓我對
未來再碰到這種問題應不應該相信人性本善,但我始終希望我能依舊不要改變自己的
信念相信人性本善...
如果後面有人希望後續再私訊我,目前我應該就會先試圖嘗試我說的這些方法了..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8-01-08 09:57:00
真心真意建議您驗個傷,被推撞通常都會脖子扭到,這樣處理起來就很容易喔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1-08 10:21:00
推,如果有去看診有說車禍,會好辦很多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01-08 10:51:00
如果你有保刑事律師費可以驗傷告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一般保險都會列,除非你刪了車禍要沒過失傷害太難了保費一般上限10萬夠你請律師了出事請好好看看保單真心覺得沒啥好無奈你的當事人還活著,我要向繼承人追討就當作學習吧
作者: gfd225588 (Iron)   2018-01-08 11:12:00
謝謝您的意見,雖然目前還不確定是不是要吉,但是也因這樣學到經驗…不管最後怎樣都希望我的事情可以給大家參考…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1-08 11:20:00
推文一堆人真的幫忙添材火,越搞越大洞,真的照做就是典型的為爭一口氣兩敗俱傷. 肇事者並非蓄意或酒駕,出事故基本上看成兩方倒霉,只能雙方各自減低損失.對方可能年輕沒經驗,才會一開口就會負責出,回家經家人提醒才想到應該是要保險理賠,才導致原譒用了長距離拖吊為了這口氣,真的爭下去,只有原譒自己會勞民傷財,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對方都不用出庭,原譒還要花錢找律師哩.代步車和拖吊這種實務上對方保險公司經常不賠的(換來的是保險公司對你去原廠也很爽快不囉嗦)的項目,最好是自己事前做好風險控管及轉嫁,保代步車險及信用卡拖吊,幾張信用卡加下來,夠拖蠻長距離了更正一下,兩敗俱傷還不一定成立,說不定最後保險公司還少出,然後對方一點都沒影響(都在保額內)驗個傷這種的,當下沒立刻做,你以為醫生就敢幫你亂寫?花錢花時間,最後對方說隔那麼多天,可能是事後另外的傷,還要告你誣告咧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8-01-08 11:59:00
告誣告我也是醉了
作者: forthewill (只為了深遠的未來存在)   2018-01-08 12:45:00
推!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8-01-08 12:53:00
本來就是誣告,誰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自己扭傷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1-08 13:18:00
醉不要上道啊,只有你會以刑逼民,對方就不會? 如果隔那麼多天能發現腦內出血那算厲害沒話講,當天沒坐救護車,事後能找到什麼傷(前面說了找到內傷算你厲害)要告人?對方被你以刑逼民,當然送還一個誣告一起來以刑逼民.雖然兩方最後大概都不起訴處分或一起和解撤告,但原譒賺到什麼? 不要亂出自己都沒試過的餿主意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1-08 16:31:00
b大說的沒錯,但我和律師談過的經驗是當下有傷就要留紀錄。不是要拿來爭什麼一口氣,而是你不知道對方會玩什麼手段。律師直接跟我說對方不管當場有沒有說有傷,三天內有去醫院驗都可能做數。就算肇責不在自己,人家要玩手段不想賠錢就是拿驗傷逼退無肇責方。這時如果己方也有驗傷,就有機會不要上法院而取得合理賠償。車禍後有聯繫保險公司的都一定有印象,保險劈頭第一句就是,雙方有無受傷。這對後面談理賠有很大影響。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1-08 18:57:00
D大這樣講我同意,本案的問題在於雙方是汽車,如果有機車事故,皮外傷一定很容易有.但汽車是這樣,如果有明顯外傷,那事故規模都不小,通常也會坐救護車.沒外傷所謂三天內通常是指腦震盪之類的,更嚴重就頸椎甩鞭甚至顱內出血等,要用多天後的小外傷去逼民有其困難度.而且有傷有單據對方就可以用強制險,傷沒大到影響工作,要求償單據以外的工作補償精神撫慰等,就算被判准,是能賠多少錢?雖然原告不用出庭,但請假去做筆錄總免不了,值得嗎? 會以傷刑逼民的,機車較有機會(皮外傷,骨折),汽車一旦車內人受傷,那就真的不是小事故了。第一時間沒坐救護車的情況,除了內傷就不易成立從原譒還能發文沒提到嘔吐,我是覺得連腦震盪也不成立,那就真的很難想像能驗出什麼傷去逼對方民事,很可能單純自己浪費錢浪費時間去做事後驗傷而以補一下,單純擔心自己有什麼腦內部小出血之類的要去檢查,這種倒是沒什麼,只是要有心理準備,就像自己做健檢,沒毛病就當健檢支出這樣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01-09 12:25:00
我只是提醒應有權利,告不告原PO自由智慧法律只懂保護法律的人,自己不懂不準備吃虧是自己,官司成敗乃舉証之所在告不告是一回事,把有利的東西備妥是一回事型逼民就是談判手段確保如期對談刑事有6個月權利,沒人願意車禍但是發生就是做最壞打算,知道有什麼保障權益工具
作者: archire (口魯口魯口米)   2018-01-09 13:13:00
A大不好意思,刑事訴訟險不是這樣用的https://i.imgur.com/OiZXvDQ.jpg是保障自己被告時可以用,不是用來告別人的,不要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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