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了閃車禍,又撞到別人算誰的

作者: cimk (家銘)   2018-01-11 03:35:47
前台轉彎車應該是有打方向燈
且他轉進去時 機車離他還很遠
應該時受害者
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 且車速似乎過快
行車記錄器那台行經路口未減速
翻車那台看不清是從左邊路口來還是同方向 但可能性是同方向
結論 機車那台連代責任要賠死了
※ 引述《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之銘言:
: 無意間看到很舊的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rnq_HRDOgs
: 機車一點防禦性駕駛都沒有
: 不知在騎啥毀
: 開車的人為了閃噴出來的人....又往左閃......
: 擠到左邊車輛騎上安全島翻了
: 這樣算誰的
: 說轉彎車錯,我覺得也還好我到路口只是轉比較慢而已阿
: 是看不清楚有無方向燈拉
: 但是騎車這樣騎,這麼慢才左閃
: 自己煞車不及撞別車屁股
: 還是一碼歸一碼,往左閃的自己塗牛屎
: 你先賠左車輛吧
: 呵呵~如果沒往閃碾下去就好玩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1-11 10:36:00
影片中的機車應該算後車撞前車 跟一般右轉車禍不同所以這裡的機車應該才是肇事主因最左邊被逼翻車的可能是跟閃避車併行 或正在超車不過都四年前的車禍了 判定結果應該早就有了
作者: henry00000 (SONGYY)   2018-01-11 13:13:00
我覺得左邊兩台都無責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8-01-11 22:26:00
垃圾兩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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