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國家交通好主要是重罰
在美國,就算是腳踏車在停車再開路口沒有停
或是沒禮讓行人都會被重罰
甚至上法院
英國很多交通違規也是罰到肉痛以及上法院
歐美不要說沒超速
超速的一大堆
只是被抓到罰很重而已 (不過可沒像台灣那麼多測速相機)
他們連小路開車都很快
有次我嚇到我問司機 (一位外國朋友)
不擔心有車攛出來嗎?
他們說不會
因為他們是絕對路權概念
不會像台灣就算是支道冒出來
幹道車一樣在那邊算分擔多少肇責
所以他們駕駛會絕對尊重別人路權
不然就要負擔絕對肇責,罰很重又賠不完
至於高速公路蛇行
只要不塞車
他們最內車道幾乎沒有龜車
就是超車道
這要還要蛇行幹嘛??
加州高速公路通常內二線就是高承載和超車道
他們上高速公路的車密度不會比台灣小
不過比台灣有秩序和效率
因為內線幾乎不會有龜車佔道
不用像台灣被一堆活動路障擋到
要怎麼不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