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riston (chun hao)
2018-02-01 11:45:49上來回報一下和解的結果
最後40萬和解 保險出35+我方出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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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和解,保險公司負擔了大部分
但是我有很大的疑問
我什麼一個沒有工作的8+9、車禍後3個月就可以打拳擊(有看到他分享打散打的影片)
保險公司卻願意賠這麼高的金額?
說真的我很能理解爸媽希望我不要在學生時期就背負一個過失傷害的罪名,但是真的有必
要賠對方這麼多嗎?
知道這個結果真的心裏很嘔
尤其是想到他父母的樣子,心裡很不舒服
憑什麼他可以拿到那些賠償,感覺上法院他頂多就單據的10出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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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上來抱怨一下而已><
※ 引述《wriston (chun hao)》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今年九月分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車禍
: 肇事責任我7、對方3
: 我方汽車、對方機車
: 我沒受傷、對方手骨折有有打骨釘及部分擦傷
: 如今對方復原良好
: 我有保第三人財損+加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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