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解釋一下我知道的部分,有錯請不吝指教。通常雷達角度大,會用來偵測周遭會移動
的物體,像是匝道或十字路口匯入的車流。雷達優勢在於不用處理不移動的物體(因為沒
速度看不到)。而行人的速度相比車子幾乎算是靜止,雷達是可能看不到的。
這時候光達,或是影像攝影就會用來偵測人形,腳踏車,動物,標誌,道路線等移動速度
較慢甚至是靜態的物體。但是角度小,通常只偵測前方30度左右。所以旁邊的行人是偵測
不到的。
試想,雖然在馬路旁人行道上的人都要偵測是做得到的,但是要預防他忽然竄出則很難。
要做的話只要有行人往車道方向移動,車子不就要急煞?因為人移動的維度是很小的,目
前多是看到前方有人則準備煞車,而無法預防側邊的人忽然竄出。